環保政策“組合拳” 促產業結構調整
發布日期:2014-05-09 瀏覽次數:745
核心提示:導讀:四月,關于節能減排的政策法規出臺和排放標準修訂的信息接連不斷。相關人士表示,我國目前存在的一些環境問題已經到了刻不
導讀:四月,關于節能減排的政策法規出臺和排放標準修訂的信息接連不斷。相關人士表示,我國目前存在的一些環境問題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各方面必須動員起來,抓緊治理。
4月3日,國家發改委與環保部聯合印發《燃煤發電機組環保電價及環保設施運行管理辦法》。
4月9日,環保部審議并原則通過鍋爐大氣污染物、生活垃圾焚燒污染物、工業污染物以及非道路移動機械用柴油機污染物的排放新標準。
4月2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修訂后的《環境保護法》。專家表示,修訂后的《環境保護法》有可能成為現行法律里面最嚴格的一部專業領域行政法。
……
近期,關于節能減排的政策法規出臺和排放標準修訂的信息不斷出現,“向污染宣戰”的號角吹遍四月。
環境保護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夏光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黨的十八大明確提出,加強生態文明制度建設,完善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水資源管理制度、環境保護制度。我國目前存在的一些環境問題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各方面必須動員起來,抓緊治理。”
排污標準提高
加速企業優勝劣汰
治霾先治煤,非空穴來風。近年來,我國大氣污染情況日趨嚴重,燃煤作為大氣污染主要源頭之一,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污染物排放量占總排放量40%左右。嚴格控制燃煤污染,是實現環境空氣質量明顯改善目標的重要措施之一。
近日,國家發改委和環境保護部聯合印發的《燃煤發電機組環保電價及環保設施運行監管辦法》明確規定,環保設施運行應符合國家和地方規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并按單項污染物排放濃度小時均值進行考核。對燃煤發電企業不正常運行環保設施或不按照規定的標準排放的,將沒收相應的環保電價款;超過限值1倍及以上的,處5倍以下罰款。此外,對發電企業采取弄虛作假等手段導致在線監測等數據失實的,要從重處罰。
與此同時,環境保護部原則通過新修訂的《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修訂后的《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增加了燃煤鍋爐氮氧化物和汞及其化合物的排放限值,規定了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取消了按功能區和鍋爐容量執行不同排放限值的規定,以及燃煤鍋爐煙塵初始排放濃度限值,提高了各項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為了解決污染企業“守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的問題,在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中增加了一些新條款:如“按日計罰”,地方性法規還可增加按日連續處罰的違法行為種類;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違反法律法規排放污染物,造成或可能造成嚴重污染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責令其采取限制生產、停產整治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可以責令停業、關閉。
夏光表示,煤炭作為我國基礎能源,短期內不可能根本改變,治理污染就必須做好煤炭污染防治。在去年國務院出臺的《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確定的10項具體措施中,將全面整治燃煤小鍋爐,加快重點行業脫硫、脫硝、除塵改造工程建設放在首位。燃煤鍋爐的綜合整治成為大氣污染防治的重點。
“經過多年的努力,燃煤發電以及燃煤鍋爐的污染物排放和燃燒效率已得到很大的改善。然而,我國大氣污染問題依然嚴重。我們必須進一步收緊環保標準。”夏光認為,能夠滿足這些標準的企業大多具備較強的節能減排自我管理能力、競爭力強,而規模小、污染重、安全條件差的企業將被淘汰出局。長期來看,節能減排政策的強化必將加速高耗能企業優勝劣汰,實現資源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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