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國安全用藥月”啟動 保障用藥安全需要六方面共同參與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局長畢井泉發表講話。新華網 楊锘攝
推進制度改革 確保新上市藥品質量和療效
為了普及安全用藥知識,促進公眾身體健康,2011年以來,我國每年均會舉行“全國安全用藥月”主題宣傳活動。
“藥品安全直接關系公眾的生命健康,必須用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方、最嚴肅的問職來保障藥品安全。”第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藥學會理事長桑國衛表示。
近年來,我國圍繞保障公眾用藥安全做了大量的工作。包括開展藥品和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推進仿制藥一致性評價、加強臨床數據的核查、建設全品種、全鏈條的藥品追溯體系,為保障群眾安全用藥提供了有效支撐。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制藥工業快速發展,藥品監管體制逐步完善,藥品可及性問題初步解決,藥品質量逐步提高,但與人民群眾的期待仍有差距。”畢井泉指出。
畢井泉強調,監管部門要嚴把藥品上市關,要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加快推進藥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確保新上市藥品的質量和療效。要抓緊推進仿制藥質量療效一致性評價,實現仿制藥與原研藥在臨床上能夠相互替代。要提高中成藥質量標準,積極推進中藥注射劑安全性再評價工作。要構建全生命周期監管體系,形成科學高效的全過程風險管控機制。要加強藥品研發、生產過程的檢查,嚴肅查處數據造假、摻雜使假等違法行為。要規范藥品說明書起草,做到內容全面、表達清晰、用語準確、通俗易懂,便于醫生和患者閱讀。
除此之外,生產經營企業要嚴把質量關,藥品生產企業必須嚴格遵循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組織生產,嚴格遵守監管部門核準的配方和工藝。要落實上市藥品不良反應信息監測、搜集和上報的主體責任,對存在風險隱患的藥品及時采取停售停用、主動召回等措施。藥品經營企業要嚴格按照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加強供應鏈管理,確保進貨、驗收、檢驗、運輸、儲存、銷售各環節規范操作。要改革藥品流通體制,鼓勵藥品生產企業與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的直接交易,發展分銷配送、連鎖經營。
大會現場。新華網 楊锘攝
把關藥品銷售環節 充分發揮臨床醫師、藥師的作用
據悉,我國藥品約80%是在醫療機構中銷售,醫療機構合理用藥對安全用藥至關重要。畢井泉表示,醫療機構要嚴把處方關,要充分發揮臨床醫師、藥師的作用,杜絕大處方等不合理用藥。要鼓勵臨床醫生積極參與藥品研發、藥品上市審評、藥品上市后的評價,及時報告藥物不良反應,防止傷害重復發生。
統計顯示,我國有40多萬家零售藥店,銷售額占全部藥品的20%左右。“隨著醫改的深化,藥品零售業發展空間很大,零售藥店要嚴把銷售關。”畢井泉指出,嚴格落實國務院印發的《藥品安全“十二五”規劃》的要求,藥品經營企業法定代表人或企業負責人必須具備執業藥師資格;零售藥店必須配備執業藥師,負責處方審核,指導患者合理用藥。
畢井泉表示,要提高執業藥師地位,拓展職業發展空間,鼓勵更多專業技術人員加入執業藥師隊伍。
大會現場。新華網 楊锘攝
科學普及用藥常識 增強消費者安全用藥意識
消費者是藥品安全周期的最后一個環節,也是最終體現療效和承受風險的核心主體。“消費者應增強安全用藥意識,有病看醫生,用藥遵醫囑。”畢井泉表示。
“公眾健康素養事關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包括安全用藥在內的健康科普工作尤為重要。”中國科協黨組副書記徐延豪指出。
畢井泉表示,有關各方要加強各類藥品、保健食品、食品的說明書、標簽和名稱管理,加強藥品廣告管理,禁止夸大宣傳、虛假宣傳,禁止任何給消費者帶來誤導的用語用詞,保護廣大消費者特別是老年人不受各種虛假宣傳之害。媒體應擔負起傳播安全用藥知識、監督不合理用藥行為的責任,自覺抵制不良炒作和不實傳言,自覺抵制夸大藥品療效、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的違法廣告,為公眾營造良好的消費環境。
啟動儀式上,中國藥學會理事長桑國衛、中國科協黨組副書記徐延豪,以及藥品審評中心和藥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醫療機構、新聞媒體、志愿者代表分別作了主題發言。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副局長吳湞、焦紅出席了啟動儀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