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北京執業藥師佩徽章上崗
發布日期:2016-10-20 瀏覽次數:475
核心提示: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昨天發布《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執業準則》規定,從本月起,執業藥師應佩戴專用徽章胸牌上崗執業。 10月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昨天發布《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執業準則》規定,從本月起,執業藥師應佩戴專用徽章胸牌上崗執業。
10月份是全國安全用藥宣傳月。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局長畢井泉介紹,我國約80%的藥品在醫院銷售,除此之外的20%藥品,通過40多萬家零售藥店銷售至患者手中。根據國務院發文要求,零售藥店必須配備執業藥師,負責處方審核,指導患者合理用藥。
根據《準則》要求,從10月1日起,藥品零售企業執業藥師須按規定著裝,統一佩戴專用徽章胸卡。在永安堂八條藥店,記者看到了執業藥師李雯佩戴的專用徽章。圓形的徽章上寫著“中國執業藥師”字樣,方形胸牌上寫有藥師姓名,清晰易認。市食藥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徽章全部為實名制。目前本市已經發出1600個徽章,預計總共發放徽章6000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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