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凈化器評價標準需完善
現在很多消費者購買空氣凈化器時都會咨詢一個問題——“適用于多大面積”,這也是商家推銷時所強調的。對于“適用面積”,最為常見的解釋是“空氣凈化器適合使用的最大室內面積”。但仔細推敲會發現,“適用面積”其實是一個比較模糊的概念,空氣質量不同,適用面積就不同,很難通過簡單計算得出確切結果。
以“適用面積”評價產品不合理
中國家電協會會員部主任、空氣凈化器專業委員會干事劉釗認為,“適用面積”不是一個萬能指標,更不是一個通過簡單計算就可以確定的值,它甚至不是一個恒定值,隨著使用環境和條件的變化會隨時發生變化,“比如所在城市的空氣質量和氣候條件、用戶住房的層高和裝修材料等”。她坦言,這樣一個指標,在我國復雜多樣的環境下,想要強制用一個統一的標準來評價是不合理的。
以空調為例,目前,空調產品的標準中,對制冷量的定義和檢測方法都有明確的規定,但“適用面積”從未納入產品標準。中國家電協會秘書長徐東生指出,對于普通消費者來說,1匹空調用在10平方米左右的臥室里,2匹以上的柜機用在35平方米左右的客廳里,“這都是建議值或者根據使用習慣總結出的,從未有過標準規定制冷量是1500W的空調必須用于多大面積的房間,地方標準也沒有”,他強調。
那么空氣凈化器是否有一個類似空調制冷量的指標呢?
“有,那就是潔凈空氣量(CADR)值”,劉釗十分肯定地說。據《GB/T18801—2008空氣凈化器》中解釋,潔凈空氣量就是“單位時間提供潔凈空氣的量值”,也就是每小時提供潔凈空氣的量。如果產品的CADR值是200,基本上可以表示一個小時可以清潔200立方米的空氣。
“潔凈空氣量”是更為合理的評價標準
另據了解,對于空氣凈化器這種產品,中國現行的國內標準體系是健全的。既有強制標準《GB4706.45—200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空氣凈化器的特殊要求》保障了產品的電器安全,又有推薦性標準《GB/T18801—2008空氣凈化器》規范了產品的基本性能。
《GB/T18801—2008空氣凈化器》是由全國家用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于2008年修訂完成的,目前該委員會正在組織國內市場上的主流企業參與重新修訂。
據了解,多數參與修訂該標準的企業和機構都認為,中國現行的空氣凈化器產品標準在制定的科學依據及試驗評價和方法上沒有大問題,目前需要改進的是一些具體污染物,特別是當下消費者最關心的PM2.5、細菌和病毒等微生物如何定義等問題。
同時,多數相關企業的負責人都強調,用“潔凈空氣量”(CADR)來標明產品性能十分科學、合理、也非常簡單,是需要普及的一個重要概念。
適用面積VS潔凈空氣量
中消協近期的比較試驗顯示,有些樣品沒有明確標注凈化器的適用面積,凈化器的“適用面積”不是一個明確固定的值,因使用房間的污染程度的不同而變化。目前,相關國家標準中沒有這項技術參數。
國際上通常用顆粒物空氣潔凈量來計算適用面積。其方法是:在標準房間狀態下,用顆粒物潔凈空氣量值乘以一個系數。不同的國家,這個系數稍有不同,一般圍繞0.1上下浮動。
中消協此次比較試驗選擇0.1作為系數,根據樣品的顆粒物潔凈空氣量實測值,估算凈化器樣品的適用面積,數據僅供消費者購買時參考。若環境中污染濃度較高,在使用時應選擇“適用面積”較大的凈化器,反之亦然。
但是,中消協方面也表示,由于同一臺凈化器對于不同污染物的凈化能力不同,因此,對于不同污染物的適用面積也不一樣,比如一臺凈化器可能在顆粒物濃度較高時性能較好,適用面積較大;但是在甲醛濃度較高時性能較差,適用面積較小。
也正因此,不少專家指出,相比適用面積,潔凈空氣量才是衡量產品質量水平高低的關鍵指標。潔凈空氣量則是指凈化器單位時間內產生的潔凈空氣的體積。國家室內環境與室內環保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主任宋廣生建議,家庭使用,一般潔凈空氣量在150以上效果比較好,低于150,效果會打折扣,100以下效果很差。
空氣凈化器使用的時候,最好不要靠墻放,不要離人太近,如果有條件可以選擇360度進風的機器,最好放在房間最中央,若不能放在中間,最好距離墻面一米五以上,離人也要有一定距離,因為凈化器周圍的空氣是流動的,比較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