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風電發展重點攻堅消納難題
經濟日報記者 王軼辰 國家能源局近日發布的《風電發展“十三五”規劃》顯示,到2020年底,我國風電累計并網裝機容量確保達2.1億千瓦以上,要有效解決棄風問題,“三北”地區全面達到最低保障性收購利用小時數的要求。專家表示,消納問題已成為我國從風電大國轉為風電強國的一大“攔路虎”,今后風電發展應當從追求數量向提升質量轉變。
總量目標穩中有升
“十二五”時期我國提出,到2015年風電并網裝機容量達1.04億千瓦,年發電量達1900億千瓦時,占全國總發電量比重超過3%。實際上,到2015年底全國風電并網裝機已達1.29億千瓦,年發電量1863億千瓦時,占全國總發電量的3.3%,與規劃高度契合。
為實現2020年國家減排目標,保持產業平穩健康發展,“十三五”規劃提出了風電發展的總量目標:到2020年,風電并網裝機容量達2.1億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風電并網裝機達500萬千瓦以上;風電年發電量達4200億千瓦時以上,約占全國總發電量的6%。
“在‘十二五’風電高速發展背景下,考慮到棄風限電情況,既要在發展速度上收一收,同時又要滿足我國提出2020年實現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費比重達15%左右的要求。”中國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副院長易躍春接受《經濟日報》記者專訪時表示,2020年風電裝機2.1億千瓦的總量目標并不高,只是我國“十三五”風電發展的最低保障性目標。
根據總量目標,2016年至2020年將新增風電裝機容量8100萬千瓦以上,年均新增約1600萬千瓦,年均增速7.4%,相比“十二五”時期23.4%的實際年均增速有較大降低。“這表明‘十三五’期間風電發展方式不再以增速為目標,而是在保障適當新增規模基礎上,更注重品質提升,總量目標穩中有升。”易躍春說。
發展重心轉向中東部
當前,我國整體用電需求增長趨緩、風電消納形勢嚴峻,“十三五”規劃目標2.1億千瓦風電的接納能力問題備受關注。根據中國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的研究結果,在不考慮火電靈活性改造、用戶側需求響應、削峰填谷等措施的情況下,2020年可以在一定合理棄風空間內實現消納目標,前提是建設布局要優化。
根據《規劃》,與過去以資源為導向的發展模式相比,“十三五”對風電建設布局有較大調整,以促進就地消納為導向,將風電開發主戰場從“三北”地區適當調整到消納能力好的中東部和南方地區。
數據顯示,“十二五”期間,中東部和南方地區新增風電裝機2200萬千瓦,僅占全國新增的23%;“三北”地區新增風電裝機7340萬千瓦,占全國新增的77%。而“十三五”期間,中東部和南方地區將新增風電裝機(含海上風電)4700萬千瓦以上,比例進一步提高,占全國新增的57%,是“十二五”占比的2.5倍,年均增速達21.8%;“三北”地區則首要解決存量風電的棄風問題,在此基礎上考慮新增風電裝機3500萬千瓦左右,比例降至全國新增的43%,年均增速僅6.0%。
在海上風電方面,由于在勘探施工以及整機制造運行上都具有較大復雜性,造價較高,目前海上風電還處于示范起步階段。截至2015年底,我國海上風電并網裝機容量僅75萬千瓦,與“十二五”規劃500萬千瓦的發展目標尚有較大差距。
“十三五”期間,海上風電將注重穩步推進,提出了并網裝機500萬千瓦以上的發展總量目標。事實上,截至今年6月,我國已核準海上風電裝機容量557萬千瓦。“到2020年實現規劃目標是可以預期的。海上風電消納條件更好,將逐步發揮重要作用。”易躍春認為。
促消納成為核心任務
目前,我國棄風限電情況嚴重,2015年全年棄風電量339億千瓦時,平均棄風率達15%。國家能源局相關負責人表示,《規劃》首次明確了消納利用目標,并將“有效解決風電消納問題”作為規劃的第一大重點任務。
為解決風電消納問題,易躍春建議重點做好三方面工作:首先是充分挖掘系統調峰能力。推進現有火電機組的靈活性改造是快速提高現有系統調峰能力的重要途徑。《電力發展“十三五”規劃》提出“十三五”期間通過對火電機組的靈活性改造在“三北”地區增加4500萬千瓦調峰能力,將在很大程度上緩解棄風問題。
其次是多途徑提升風電消納。棄風現象跟我國整體能源需求放緩、裝機過剩有關。因此,拓展風電消納新領域,提高風電就地利用能力,是提高風電消納的最直接手段。如推廣風電清潔供暖、開展風電制氫、風電淡化海水等新型就地消納示范等。
再次是利用特高壓輸電通道進行大規模跨區外送消納。“十三五”規劃重點研究了“三北”地區風電的跨區送出消納途徑,結合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重點通道建設,計劃通過錫盟—山東、蒙西—天津南等特高壓交流通道,錫盟—泰州、上海廟—山東等特高壓直流通道,解決“三北”地區4000萬千瓦風電的外送消納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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