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財險28日起支付預付賠款 招財寶稱維護投資人權益
發布日期:2016-12-28 瀏覽次數:392
核心提示:僑興債券逾期事件有了最新進展。12月27日晚間,浙商財險發布公告稱,為踐行保險企業的社會責任,最大限度地維護廣大被保險人的合
僑興債券逾期事件有了最新進展。12月27日晚間,浙商財險發布公告稱,為踐行保險企業的社會責任,最大限度地維護廣大被保險人的合法利益,浙商將對僑興電信、僑興電訊2014私募債第一、二期保證保險的被保險人開展預賠工作,自12月28日(星期三)開始支付預付賠款,浙商同時啟動追償程序。
招財寶隨后也發出公告,向投資人表示,相關資金將陸續到賬,投資人的利益獲得最終保障。“感謝所有投資人的耐心與理性,也感謝負責任機構的擔當,這一事情的最終解決,是符合所有人的根本利益的。”
招財寶在公告中強調了法律的保障作用,“作為信息發布平臺,招財寶致力于投資者權益保障機制建設和完善。招財寶向投資人鄭重承諾,相關各方的法律責任明確,招財寶將堅定維護每一位投資人的合法權益!“
根據招財寶的機制設立,產品承銷商需要承擔起項目備案、審核、盡職調查、信息披露等職能,同時提供產品信息的機構都必須引入保險公司或融資性擔保公司等等作為增信機構提供本息兌付增信措施,為用戶的投資提供保證保險保障或進行擔保,盡最大可能維護投資者權益。
雖然浙商財險會支付預付賠款,但法律專家表示,吳瑞林的無限連帶責任仍將繼續,浙商財險有繼續追償的權利。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徐以祥表示,“從法律關系上,整個合同的保證效力很強,吳瑞林的無限連帶擔保責任,意味著債權人沒有實現的所有債權都可以找他,而且吳瑞林個人的賠償是沒有額度限制的。“
人民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楊東也表示,僑興集團逾期,第一擔保人是僑興集團董事長吳瑞林,從過去的債務違約處理經驗表明,一旦發生糾紛,還款義務的第一位的還是借款人。
招財寶也在公告中明確表示,針對此次事件,對于任何直接間接涉嫌欺詐陷害投資者等違法行為的,招財寶會和平臺各方合作伙伴一起,全力配合公安司法機關和監管機構,堅決一查到底絕不退讓,不讓任何一家心懷不良企圖的企業機構和個人逍遙法外。
推薦圖文
推薦資訊
- 油價跌勢“崩盤”!11月24日調整后92號汽油,11月25日麥價如何?
- 點燃數字引擎!2024滬港數字經濟協同高質量發展論壇在江橋舉行
- 順豐沖刺港股IPO,10月旺季營收勁增高達241億元
- 因提供誤導性信息,聯儲證券經紀人被罰!3家券商經紀業務5天共收5張罰單
- 世界鋼鐵協會:10月全球粗鋼產量為1.512億噸 同比提高0.4%
- 臨高開展創業成果展示交流會
- “持續是一種信仰”中國太保壽險2024年藍鯨協會年度峰會圓滿召開
- 業績增速連年下降,航空工業、中國電科的供應商今日申購 | 打新早知道
- 助力中小企業加快對接資本市場,“文化+科技”行業最新政策培訓會舉辦
- 人保健康:因傭金數據不真實等被罰22萬元,年內收多張罰單
點擊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