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決定對周永康嚴重違紀立案審查
鑒于周永康涉嫌嚴重違紀,中共中央決定,依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由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對其立案審查。
周永康簡歷
男,漢族,1942年12月生,江蘇無錫人,1964年11月入黨,1966年9月參加工作,北京石油學院勘探系地球物理勘探專業畢業,大學學歷,教授級高級工程師。
1961-1966年 北京石油學院勘探系地球物理勘探專業學習
1966-1967年 留校待分配
1967-1970年 大慶油田六七三廠地質隊實習員、技術員
1970-1973年 遼河石油會戰指揮部地質團區域室技術員、黨支部書記、大隊長
1973-1976年 遼河石油勘探局地球物理勘探處處長
1976-1979年 遼河石油勘探局政治部副主任
1979-1983年 遼河石油勘探局副局長兼鉆井指揮部黨委書記、物探指揮部黨委書記兼指揮
1983-1985年 遼河石油勘探局局長、黨委副書記,遼寧省盤錦市委副書記、市長
1985-1988年 石油工業部副部長、黨組成員
1988-1996年 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副總經理、黨組副書記(其間:1989-1990年兼任塔里木石油會戰指揮部指揮、臨時黨委書記;1989-1990年兼任勝利石油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和山東省東營市委書記)
1996-1998年 中國石油天然氣總公司總經理、黨組書記
1998-1999年 國土資源部部長、黨組書記
1999-2002年 四川省委書記
2002-2003年 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中央政法委員會副書記,公安部部長、黨委書記
2003-2007年 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國務委員、國務院黨組成員,中央政法委員會副書記,公安部部長( 2007.10.28 十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免去其兼任的公安部部長職務)、黨委書記
2007-2013年 中央政治局常委(至2012年11月),國務委員、國務院黨組成員(至2008年3月),中央政法委員會書記(至2012年11月),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主任
第十四屆中央候補委員,十五屆、十六屆、十七屆中央委員,十六屆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書記處書記,十七屆中央政治局委員、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