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畜禽養殖污染治理經驗
荷蘭和中國同為農業大國,同樣面臨著畜禽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與污染治理的壓力。荷蘭作為歐盟成員國,亦是歐盟畜禽養殖產業及環保政策的主要決策參與者,在清潔生產技術政策、循環農業發展模式、污染防治管理政策等方面都形成了先進的理念和經驗,可為我國提供重要借鑒。
系統全面的法律法規體系
荷蘭自上世紀七八十年代起陸續頒布實施了一系列法律法規,構建了結構合理、行之有效的法規體系。包括《動物糞便法案》、《空氣質量計劃》、《自然保護法案》、《惡臭氣體法案》等國家法規,明確規定了國家、省、農場、養殖企業的環境保護責任和義務,限定了禽舍、牧場、糞便貯存場、生產室、農田的NH3、CH4、CO2、N2O排放標準閾值或排放總量要求。
同時,在荷蘭政府積極推動下,科研機構加快技術研發,發布實施了《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導以及規范技術應用和工程建設。
覆蓋廣泛的鞭策性監管政策
荷蘭的畜禽養殖污染防治鞭策性政策覆蓋了動物生產、物質流通、治污設施、施肥控制等各個方面,重點針對4個方面:減少動物圈舍污染物排放量、減少動物糞便貯存流失量、減少施肥操作損失量、減少作物生長氮肥流失量。
其中,在控制禽舍污染物排放方面,禽舍氨氣排放指令規定了每個動物單位每年排放污染物的最大量,最佳可行技術中規定了單獨設計每個禽舍與污染物排放相關的參數。
在控制糞便存儲流失量方面,法令要求糞污存儲設施必須密封以阻止氨氣排放,飼料配比需要精準化以減少營養物質流失,同時要求只有在耕作季節施入動物糞肥。
在作物生長的養分管理方面,制訂了氮肥施入標準,耕地是60千克/公頃,牧草地是90千克/公頃,目標是將土壤中的氮、磷元素控制在適中水平,對缺磷的土壤制定較高的標準值,富磷的土壤制定較低的標準值。
積極穩健的引導性財稅政策
荷蘭的畜禽養殖污染防治引導性政策覆蓋生產技術革新、治污設施建設補貼、動物福利改善等方面,重點針對3個方面:財政資金支持創新性技術和管理的研究和發展,補貼和財政手段刺激新技術的投入,支持示范項目、技術咨詢服務、農場主網絡等能力建設工程。
通過國家財政資金支持,開展技術創新實驗、應用技術研發和技術示范工程等項目,鼓勵高校和企業科研機構開展中試工程建設,重點開展畜舍綠色建設技術、溫室氣體減量化技術、沼液微生物有機質提取技術、沼氣發電技術等創新性技術研發,以及技術示范工程和技術比選工程建設。
種養結合、優化資源配置的宏觀調控政策
荷蘭從國家宏觀政策制定到各省具體執行操作層面均強化落實“以地定畜、種養結合”的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理念。
國家在產業結構宏觀布局層面,根據區域土壤結構和物理成分,在荷蘭北部、中部和南部地區,重點布置生豬、奶牛、蛋雞和肉雞養殖區域;此外,國家制定宏觀調控政策,實現畜禽糞肥在過量省份與不足省份,以及荷蘭與歐盟其他國家之間的流動,最終降低糞肥過量省份的土壤負荷,一定區域上實現了種養平衡。
各省則積極落實國家宏觀政策,加強了政策的可操作性,實現農場中間的糞肥有償交易,進一步提高了畜禽糞便的資源化利用率。
荷蘭養殖單元主要包括兩種:傳統農場型和專業化養殖場。傳統農場的農場主一般擁有養殖場和土地,養殖廢棄物除了自己土地種植需要提供養分外,其余以協議方式施用于其他農場或做成固體肥料;專業化養殖場干糞基本用于生產動物糞肥,液體經發酵后生產沼氣和培養綠藻(動物飼料)。
強化以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為主的技術政策
荷蘭政府發布實施了可行性技術指南目錄,包括清潔生產技術、生產管理技術和廢棄物綜合技術,這些技術均是基于“糞便營養物質綜合利用”的系統物質循環理念。
首先是通過實用技術控制溫室氣體排放閾值,如廠房設置、糞便收集系統建設、通風系統建設采用的技術都是用來減少營養元素以氣態形式的排放量,減少氮、碳元素的流失。
其次是通過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技術,充分利用農業生態循環系統物質流和能量流,如沼氣發電技術、沼液微生物生物質提取技術、干糞生物制肥技術等,最大程度實現廢棄物綜合利用。
精細化管理與全程化的管控手段
荷蘭政府與科研部門研究頒布了完整而細致的氮、磷營養元素循環表,明確農業生產的氮、磷元素轉化與損失環節,用于指導全國開展相關政策設計、技術研發和循環經濟發展。
荷蘭科研部門研究重點不僅僅局限于末端的糞污綜合利用技術,而是針對禽舍設計、養殖管理、糞污收集、養分提取等全過程的控制技術研究,突出生態系統循環經濟理念。
畜禽養殖場實施精細化管理。以奶牛場為例,養殖場建立了奶牛的信息檔案,掌握了每頭奶牛的生長習性、生理特征,按照分析結果,設計飼養、活動、擠奶的管理時間和程序,實現了奶牛的最優化飼養,提高了飼料轉化效率和動物飼養效率,間接地降低了養殖場污染物的產生量,達到源頭控制的目標。
作者單位:環境保護部環境保護對外合作中心
- 下一篇:氣候變暖或危及全球糧食產量
- 上一篇:專治尾氣病 造福老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