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發公眾的內生自律性自覺性
將環保宣教作為環保工作的核心工作加以推進,真正觸及了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核心地帶,有助于提高現有生態環境保護措施的實施效率。我國的生態環境保護也將在環保宣教的助力下,進入一個全新的發展階段。
筆者認為,在環境經濟學的理論中,可以將環境政策分為3個層次:第一是體現為國家法律法規的命令與控制型政策;第二是基于市場的環境經濟政策;第三則是說教式的環境政策,主要體現為環保宣教、社會參與和信息公開等,也可以稱為思想工作式的環境政策。
一般而言,在環境保護的最初階段,往往重視第一種政策的實施,這種政策的實施也相對容易。在環境保護的中期階段,則會偏向于第二種政策,從各種條件來看,環境經濟政策的實施,對市場有效性等方面因素提出很大挑戰,實施起來難度開始增加。直到環境保護的最高階段,才會真正向第三種政策類型傾斜。而恰恰環保宣教類的政策,實施起來是最難的。原因很簡單,這要激發公眾內生的生態保護自律性和自覺性。
將環保宣教作為核心工作,意味著我國的環境治理將步入更高水平,意味著我國的環境治理有望進一步邁上全面系統、綜合治理的康莊大道。但同時也意味著,我們即將步入環境治理中最為關鍵也是最難的一個階段。
如果說,環境法律法規解決了一個外部約束邊界的問題,環境經濟政策解決了一個激勵的問題,那么環保宣教則不僅是解決環保的內生和自律問題,而且還將長期關系到環境法律法規和環境經濟政策執行的有效性。就此而言,環保宣教實則是一種既創造自我約束,同時又帶來自我激勵的措施,是與環境法律法規和環境經濟政策共同的基礎設施。而要建好這個基礎設施,需要我們投入更大的決心。這是一場更為持久的戰役。
此外,在當下各項綠色發展戰略及舉措有序實施的背景下,我們有信心在10年~15年內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生態文明建設初級階段的各項目標,初步建成美麗中國已曙光在即。因此,當下有必要進一步研究和展望的是,一旦步入社會主義生態文明建設的中期階段,在15年~30年的跨度內,如何鞏固第一階段的成果,如何在更高標準下繼續推進各項社會主義生態文明建設工作,這是當下開始在各層面和領域大力推進環保宣教的重要原因所在。
- 下一篇:京津冀如何打造區域協同治污樣本
- 上一篇:有利于凝聚環保的社會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