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認識降成本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中的重要意義
降成本的意義被如此凸顯,還與我們所形成的以新發展理念為指導、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的政策體系密切相關。既然我國經濟運行面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根源主要不在于周期性因素和總量性因素,而在于結構性因素,那么,從供給側和結構調整上找出路,自然成為宏觀經濟政策新的著力點。進一步說,既然造成結構性失衡的根本原因在于體制機制障礙,那么,以改革的辦法實現供求關系新的動態均衡,無疑成為宏觀經濟政策新的落腳點。降成本,就是同時落實供給側和結構調整的新著力點,以及以改革的辦法來實現供求新平衡的新落腳點。
從去年有關“三去一降一補”五大任務的操作實踐看,相對于其他四個方面,降成本可能是含金量最高且最易取得實效的一個重要抓手。這是因為:
其一,降成本是天然的供給側行動。眾所周知,在總供給和總需求的平衡式中,舉凡涉及成本的因素如消費、儲蓄、稅收,都在總供給一側。那么,與降成本有關的行動,也一定發生于供給一側。
其二,降成本是天然的結構性調整行動。常識告訴我們,成本從來都不是獨立發生的。當我們使用成本二字時,總會聯系到其他因素,說明是相對于什么的成本,或是為了取得什么樣的效益或利潤而發生的成本。既然成本總要與其他相關因素綁在一起,作為一個整體系統的構成因素同其他相關因素之間呈現此消彼長的關系,那么,與降成本有關的行動,一定是落在結構性調整上的。
其三,降成本是天然的改革行動。道理非常簡單。降成本,無論涉及的是居民消費、居民儲蓄,還是政府稅收,均屬于重大的利益格局調整,很難單純通過政策層面的安排或設計加以實現,必須付諸改革才可能實現。既然降成本總要以改革為前提,那么,與降成本有關的行動一定伴隨著改革的規劃與實施。
從上述分析中,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降成本是天然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行動;有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一定會有降成本的操作;降成本的操作只有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推進中才能真正落到實處,兩者如同一對孿生姐妹,如影隨形,亦步亦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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