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視報刊大量使用外語詞 “高大上”還是“硌牙”?
中外夾雜隨處可見
亂用濫用不合規范
翻開近日的一份報紙,隨處可見字母縮略詞的蹤影。在某版面上,兩個新聞標題尤其醒目:《央行上調逆回購和MLF操作利率》《P2P網貸成交量連續兩月下滑》。前者在行文中交代了MLF指的是“中期借貸便利”,后者則通篇都沒能對P2P(網絡借貸平臺)作出必要解釋,這讓對財經領域不熟的讀者有些摸不著頭腦。
除了紙媒,電視也不例外。“一換到體育頻道,NBA(美國男子職業籃球聯賽)、CBA(中國男子職業籃球聯賽)、KHL(大陸冰球聯賽)等不絕于耳;一轉到財經臺,CPI(居民消費價格指數)、PPI(工業生產者出廠價格指數)等就紛至沓來。”武漢大學文學院副教授阮桂君認為,主流媒體使用外語詞而不加注釋,是不合乎規范的。
與此相比,一些情況下夾雜外文則顯得“情有可原”。南京大學生命科學學院學生小王告訴記者:“工作或研究時,如果用‘脫氧核糖核酸’代替‘DNA’,或是用‘聚合酶鏈式反應’代替‘PCR’,既不好說,也不好寫,反而會帶來一些困擾。”
信息交換爆發增長
語言接觸不可避免
“中外夾雜的現象,自現代以來就普遍存在,其中的原因既古老又新鮮。”國家語委副主任、教育部語用司司長姚喜雙分析,古老,是因為凡是有語言接觸,外來詞就不可避免;新鮮,是因為現代以來,我們與國外的接觸既頻繁又快速,必然會通過新詞語反映出來。
語言是有生命的,在對外來詞的吸收上,往往有這樣幾種方式:純音譯借詞,如咖啡(coffee);中西合璧式的詞,如X射線、維生素C;義譯詞,如:蜜月(honeymoon)。“在全球性的信息交換爆發式增長的今天,很多時候新詞語還沒來得及翻譯,專業領域和媒體就直接將外語詞形拿來用了。”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研究所研究員王敏表示。
“不少人覺得,使用中文時夾雜著外文是一種時尚。”北京語言大學人文學院教授石定果認為,這既是文化不自信的體現,也不符合《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
勇于交流本土吸收
樹立語言文化自信
對于外語詞的使用,事實上早有規范。《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漢語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國語言文字的,應當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釋;《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規定:使用國際組織外文名稱或其縮寫形式,應當在第一次出現時注明準確的中文譯名。
“我們應該以科學態度對待外語詞,既要敢于交流、不斷吸納,又要將其本土化,而不是盲目堆砌、無條件吸收。”姚喜雙表示,要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區分不同情況加以積極引導和規范。
當前,常態化的管理正在發揮作用。我國外語中文譯寫規范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成立以來,夾雜使用外語詞的現象正在逐漸減少;即便使用,括注中文譯名的方式也正逐漸增多;在政府公文等正式文本中,中外夾雜的現象也在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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