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子女父母如何養老?額外帶薪年假恐難實行
獨生子女父母為執行國家政策作出了自我犧牲。囿于“養兒防老”傳統觀念,以及現實中社會養老機構建設的滯后,目前,中國絕大多數老人仍然是居家養老。這對于以前有多個子女的老人,不存在很大的問題,子女可以分擔贍養老人的義務。然而,對于獨生子女來說,他們所承擔的養老壓力大得多,一對夫婦可能要同時贍養4個甚至更多的老人。
為獨生子女設置帶薪年假,盡管初衷值得肯定,但是這項措施可能將壓力轉嫁給了獨生子女所在的單位。在現有的帶薪休假制度尚且難以完全落實的情況下,額外為獨生子女增加假期,其現實可行性有多大存在疑問。
在計劃生育實施初期,國家就對生育一個孩子的父母實施獎勵政策,即發放獨生子女費。但是,多年以來其金額沒有隨工資增長而增長。垂垂老矣的獨生子女父母不需要微小“獎勵”,而需要切切實實的關懷。
在可預見的未來,居家養老依然是中國老年人的主要養老模式,子女是贍養老人的責任主體。減輕獨生子女的負擔,就是減輕他們贍養老人的負擔,也就能體現國家保障獨生子女父母的責任。
計劃生育政策、養老政策并不是孤立存在的,需要與稅收、社保等各方面涉及民生的政策通盤考慮。比如,個稅制度改革正成為當下的熱點。對許多工薪階層來說,個稅已成為個人最主要的直接稅負。如果適當減少獨生子女的應繳納個稅,就能有效緩解他們贍養老人的壓力。中國的老人有節儉的傳統,他們對物質生活的要求不高,國家讓出一部分稅,就能明顯改善他們的生活。
如今,“獨生子女”一代的80后、90后已走上工作崗位,很多用人單位的多數員工是獨生子女。盡管讓企業承擔額外的責任,寄予獨生子女特別的關懷,在現階段難以實現,但是,企業針對獨生子女員工的實際情況作出相應改變也是現實需要。對此,國家應該幫助企業適應這種改變,讓員工在工作和家庭之間取得平衡。比如,根據獨生子女員工的數量,相應地減免企業的稅費,同時監督企業不打折扣地執行現行休假制度。
從長遠看,中國老年人以居家養老占絕對優勢的養老模式勢必發生改變。不管是獨生子女還是二孩子女,在現代生活壓力之下,贍養父母必定有力所不能及之處。現在說未雨綢繆已經晚了,應當亡羊補牢,大力建立公辦和民營的多層次養老機構。目前,中老年人對養老機構的顧慮已不是簡單的觀念問題,而是現有的養老機構太少的問題。隨著老年化加重,政府可能要像興建學校一樣興建養老機構。
在以“獨生子女”為標志的計劃生育政策實施初期,這一人口政策的紅利顯著,有效地控制了過快的人口增長。30年來,各方面還沒有充分考慮后續可能出現的社會問題。如今,社會已經意識到生育政策牽一發而動全身,形成了生育政策調整必須慎之又慎的共識。不管如何,對于“獨生子女”的歷史遺留問題,國家應妥善做好制度設計,表現出應有的擔當和責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