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汽車的爆點和痛點
共享汽車的方便與不便
十余個大中城市現“共享汽車”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進入國內“共享汽車”市場的有戴姆勒、北汽、奇瑞、比亞迪、吉利、力帆等汽車制造企業以及特來電等充電樁制造企業,也有首汽集團旗下“Gofun出行”、上汽集團旗下環球車享EVCARD等運營商;還有滴滴、途歌TOGO等互聯網企業。主流車型是電動車,也有少部分是燃油車,如重慶投放的戴姆勒集團旗下的“即行car2go”等。從投入規模看,投入車輛多的城市有數千輛,少的則有幾百輛,整個市場尚處于萌芽、培育階段。[點擊詳細]
記者體驗:費用不算高 但一車難求
與大學城相對還算順利的尋車過程相比,在廣州市中心則困難得多。記者體驗當日下午2點左右,某共享汽車平臺顯示全市范圍內二十多個網點可用車輛全都是為0,且持續了很長時間。記者等待30分鐘后才發現體育西橫街附近有1輛車可用。隨后記者發現,該平臺只提供5分鐘的取車時間,超出就開始計時收費,超時費用為0.1元/分鐘,用戶可選擇取消訂單。最終因為到達取車點的時間超過了5分鐘,記者不得不支付了額外的計時費用。按照共享汽車平臺的規定,用戶取車成功后,可以選擇該平臺在全市范圍內的任意網點還車。不過記者體驗后發現,不論是大學城還是市中心,都存在還車點位置不便利的問題。[點擊詳細]
配套設計急需完善
共享汽車發生事故怎么定責?
有人提出,使用共享單車、共享汽車發生交通事故,法律責任怎么認定,經濟損害賠償上由誰來出呢?對此,江蘇一名交管人士表示,根據法律規定,機動車發生損害,機動車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都應承擔責任。具體到共享租車平臺來說,發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對事故責任的認定跟社會上普通車輛一樣,并不單獨處理。法律界人士指出,不管是誰租了車,共享平臺都要對事故損害的賠償承擔連帶責任。[點擊詳細]
扶持與監管應雙管齊下
在城市停車場已經捉襟見肘的情況下,新能源共享汽車如果無法妥善解決充電、停車問題,它的發展就無從談起。如何滿足新能源共享汽車的停車需求,顯然很難通過企業自身解決。
在鼓勵、支持共享汽車發展的同時,政府對這一新興的市場事物的監管也需要及時跟上。就目前來說,共享汽車還剛剛出現,它的發展尚處于萌芽和起步階段,行業本身猶待不斷探索和完善。在網約車和共享單車市場出現了一些亂象、引發爭議的背景下,共享汽車如何吸取前車之鑒,發展得更為順暢,也給政府公共資源的管理和調配以及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等帶來新的考驗。市場監管部門積極關注,需要制訂維護汽車出租企業和消費者利益的規范性文件。[點擊詳細]
共享觀念能否跟得上
共享經濟的理念引深思
短短一年來,隨著共享單車、共享汽車等接連進入公眾視野,共享經濟的理念也開始引發思考。@整形醫生許蓮姬博士也認為,“使用代替購買,這是未來的勢。”@fleurmom也提到,“共享經濟必將改變人們的傳統消費觀念,尤其是改變傳統私有財產觀念,讓流動資產真正流動起來,而流動資產的社會意義則呼喚人們更高階的道德意識、契約觀念,并需要相關立法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