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嚴防入學資格、學歷造假
發布日期:2014-08-30 瀏覽次數:915
核心提示: 入學資格嚴格核查 光明日報北京8月29日電(記者晉浩天)教育部29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嚴格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和學籍
入學資格嚴格核查
光明日報北京8月29日電(記者晉浩天)教育部29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高校嚴格按照國家招生政策和學籍管理規定,認真開展新生入學資格審查,及時進行學籍電子注冊,嚴禁在新生入學報到環節更改考生錄取專業。
教育部要求高校對新生報到所需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戶口遷移證、高考加分資格證明等材料與考生紙質檔案、錄取考生名冊、電子檔案逐一比對,嚴格核查。對藝術、體育專業或藝術、體育特長生等特殊類型錄取新生要開展入學專業測試復核,發現問題的不予學籍注冊,并報告有關部門倒查追責。
電子學籍全面實施
光明日報北京8月29日電(記者姚曉丹)教育部日前印發《高等學校學生學籍學歷電子注冊辦法》要求,嚴防學歷造假。《辦法》將于9月1日全面實施。
學籍學歷電子注冊是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對高等學校(含具有頒發國家承認學歷文憑資格的公辦、民辦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開放大學)和經批準承擔培養研究生任務的科學研究機構按國家規定錄取的高等學歷教育學生取得的學籍、獲得的學歷證書(含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獲得的畢業證書)進行在線審核、電子標注、數據備案和網上查詢的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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