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農牧區貧困人口納入大病救助
發布日期:2017-04-14 瀏覽次數:288
核心提示: 日前,青海省衛生計生委、人社廳、財政廳等11部門聯合印發《青海省健康扶貧工程實施方案》,要求把保障貧困群眾的健康權益作為
日前,青海省衛生計生委、人社廳、財政廳等11部門聯合印發《青海省健康扶貧工程實施方案》,要求把保障貧困群眾的健康權益作為扶貧的首要任務,采取“一地一策、一戶一檔、一人一卡”措施,對貧困人口實行分類健康干預,實施大病慢性病分類救治,并不斷加大政策傾斜力度,切實保障貧困人口享有基本醫療服務。
據了解,該省將農牧區貧困人口全部納入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范圍,并實現城鄉居民醫保、大病保險和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3項制度對農牧區貧困人口全覆蓋。在貧困地區全面實施門診統籌,提高統籌層級和門診報銷水平,切實解決慢性病患者長期門診治療費用報銷問題。對于突發重特大疾病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患者,加大臨時救助力度。在減免貧困人口就醫診察費、檢查費、檢驗費基礎上,逐步完善一站式醫療保障和救助制度,解決貧困人口就醫跑腿墊資問題。
該省明確,對于喪失勞動能力的農牧區殘疾貧困戶進行兜底保障,保障其基本生活、養老、醫療和住房條件。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逐步實現0~6歲視力、聽力、言語、智力、肢體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免費得到手術、輔助器具配置和康復訓練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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