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衛計委:醫事服務費非掛號費變相漲價
不是“醫師服務費”
“設立醫事服務費是這次醫藥分開綜合改革中的一個創新。”市衛計委相關負責人表示,盡管自2012年起,本市已在5家市屬綜合醫院開展醫藥分開試點,但由于試點范圍較小,對于多數患者來說,醫事服務費還是一個新名詞。
這位負責人將醫事服務費解讀為“一是三不是”。“一是”,即其實質是對醫療機構運行成本的補償,具體而言,是對醫療服務、藥事服務及部分管理服務(如掛號管理)的成本補償。“三不是”,首先,不是“醫師服務費”,醫事服務費包含了原來的診療費,即包含了醫師的技術勞務,但又不僅如此,還包括了藥事服務和部分管理服務;其次,不是對醫療機構藥劑科和藥劑師技術勞務的否定,他們的技術勞務價值已包含在醫事服務費中;第三,不是掛號費變相漲價。
因此,醫事服務費補償的成本范圍不僅是掛號等管理服務,而是包括了醫療服務、藥事服務。所以,拿醫事服務費與原來的掛號費、診療費簡單比較,認為是變相漲價,這種認識是不準確的。
重在轉機制而非降費用
據記者了解,有患者認為,醫改后藥價是降了些,醫事服務費也沒少漲,里外里差不多。那么,取消藥品加成、掛號費、診療費,設立醫事服務費,真的是換湯不換藥?
對此,該負責人表示,設立醫事服務費,取消藥品加成、掛號費、診療費,是對公立醫院補償機制的重大改革。為了實現補償機制的平穩轉換,在過渡階段采取了“總量控制、費用平移”的原則測算設定費用標準,因此醫改新政實施后,患者醫藥費用總體上應是平穩的,或者說改革的當期目標并非降低醫藥費用,而是轉換機制。從醫改政策實施以來的監測情況看,患者醫藥費用總體平穩,說明前期測算工作比較精準。“當然,具體到每個病人,由于醫療服務、用藥范圍不同,其醫藥費用是有升有降的。”
醫事服務費定額報銷
對于個別患者關心的“醫事服務費報銷是否會占用門診報銷每年2萬的額度”問題,市人力社保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政策規定,門診醫事服務費實行定額報銷,不累計待遇。也就是說,參保人員發生的醫事服務費不受起付線和封頂線的限制。
對于有很多外地患者擔心醫事服務費不能報銷的問題,市衛計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基本醫療保險一般按照設區的市實行地區統籌,不同統籌地區制定并執行各自的報銷政策。醫事服務費能不能納入醫保報銷范圍,關鍵在于對這一收費項如何認定。在北京,醫事服務費是基本醫療服務費用,因此納入了本市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在醫療收費票據使用管理方面,早在2013年8月,市財政局等幾家單位就印發了《關于實施〈醫療收費票據使用管理辦法〉有關事項的通知》,將“醫事服務費”記入“診察費”項目,其處理辦法同“診療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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