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貴州更懂綠 生態文明走新路
發布日期:2017-04-29 瀏覽次數:532
核心提示:4月25日,《貴州省全面推行河長制總體工作方案》出臺,將在全省范圍內全面推行省、市、縣、鄉、村五級河長制,構建五級河長體系
4月25日,《貴州省全面推行河長制總體工作方案》出臺,將在全省范圍內全面推行省、市、縣、鄉、村五級河長制,構建五級河長體系,實現河道、湖泊、水庫等各類水域河長制全覆蓋。
這是貴州生態文明建設的又一重大舉措和重要成果。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親切關懷和堅強領導下,貴州深入推進綠色發展,生態環境持續優化,生態文明制度改革亮點紛呈,在全國創造了多個第一。
率先在全國出臺了首部省級層面的地方性法規《貴州省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條例》,率先在全國設置環保法庭并成立了省級層面公檢法配套的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司法專門機構,率先在全國開展了第一例由檢察機關起訴行政執法機關的環境保護行政公益訴訟。
率先在全國出臺了《貴州省生態環境損害領導干部問責暫行辦法》和《貴州省林業生態紅線保護黨政領導干部問責暫行辦法》,率先在全國開展了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試點工作,出臺了《貴州省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責任審計試點實施方案(暫行)》。
貴州在全省八大流域推進環境保護河長制,實行“河長”計劃、項目、資金和責任“四落實”,將流域水環境保護工作實績作為政績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對未完成河流環境保護年度目標任務、流域考核斷面水質超標較重或水環境質量嚴重下滑的地區,實行新建項目環評“區域限批”,并將按照有關規定對“河長”進行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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