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電商要姓農為農
日前,有媒體報道,農村電商味兒不“農”,主要盯著賺農民的錢、把工業品賣給農民,但在把農產品賣到城里的時候卻不甚給力,引發業內關于農村電商應聚焦農產品進城還是工業品下鄉的爭論。筆者以為,農村電商要姓農,但上行或是下行不是判斷農村電商“農”味兒的主要依據,還是要看其為“智慧農村”做了多少貢獻、是否讓農民生活變得更美好。
自然,農民有把農產品快速高價賣出去的迫切性,但也有購買家電數碼產品、日用品等工業品的需求,有在線購買優質低價種子、化肥等農資的需要,還有獲取繳費取款、醫療教育等各類服務的期盼。因此,通過互聯網滿足農村消費需求,讓農民平等地獲得與都市人一樣的消費環境,也是發展農村電商的應有之義。
從電商企業來看,農村戰略給其帶來的長遠商業效益無須贅言。但與城市不同,深耕農村需要時間、資金、人力和渠道等投入。因而,這方面的嘗試并非總是成功的,農村電商目前的大比例虧損就是明證。可見,發展農村電商要耐得住投入、忍得住寂寞,事實上,不少電商企業也是這么做的。比如,阿里農村淘寶就承諾,布局鄉村生態建設,不逐利短線回報。
對農民來說,開始涉足農村電商時常常存在誤區:一種是消極認為本地沒有東西可以賣,另一種是以為東西好就一定能在網上賣得好。實際上,農民懂得買才能懂得賣,下行先做到位,上行才能做得好。畢竟,上行和下行是相輔相成的,統一于農民信息化需求的大生態。
既讓工業品走進農村,又讓農產品賣到城里,是農村電商發展的理想狀態。不過,這種理想狀態常常在農村電商發展到中高級階段才會出現。在我國這樣農村人口數量龐大的發展中大國,這樣的探索沒有可供參考的坐標。基于此,應鼓勵農村電商根據各自需求和定位,自由選擇合適自己的發展路徑、盈利模式。“條條大道通羅馬”,農村電商本應是開放式的,不應對模式過分苛求。只要能給農民帶來利益,能給農民生產生活某一方面帶來好處,就應該鼓勵。
發展農村電商絕不僅僅只是為了商品買賣,而是要全民共享信息化成果,體現對城鄉關系的全局考量。農村的“空心化”近年來一直是輿論熱議的話題,與“空心化”相伴而生的,是人們對“信息鴻溝”的擔憂。不能讓農村成為隔絕在信息時代之外的一座座孤島,為此,農村電商正嘗試用互聯網和商業文明將其連接起來,引進信息、技術,注入服務、資金,吸引人才返鄉創業。
無論上行還是下行,農村電商正為鄉村搭建互聯網時代的商業基礎設施。這是一場變革,以信息技術提升鄉村生產效率,促進生產要素向鄉村回流。更關鍵的是,這種變革是以信息技術賦能農村,會增強農民在信息時代的競爭力,讓農民從生產自由走向交易自由,這也是農村電商的最大社會效益。從長遠看,還會帶給農民精神面貌的革新以及鄉村治理的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