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有罰:“網購后悔權”迎來春天
網購時代,你有沒有過一時頭腦發熱買了許多不該買的東西而事后有種“剁手”的后悔感的時候?如果有,那么你的苦日子快到頭了,因為新《消法》規定的“七日無理由退貨”即將得到真正落地,不執行的商家將面臨最高50萬元的罰款,甚至吊銷執照。
網購時代,你有沒有過一時頭腦發熱買了許多不該買的東西而事后有種“剁手”的后悔感的時候?如果有,那么你的苦日子快到頭了,因為新《消法》規定的“七日無理由退貨”即將得到真正落地,不執行的商家將面臨最高50萬元的罰款,甚至吊銷執照。
9月16日消息,《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征求意見稿)》10月4日前公開征求意見,規定:商家須承擔無理由退貨義務,違反規定者,或面臨5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將被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今年3月15日,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正式實施,其中最大的亮點,便是第一次將網購七日無理由退貨明確納入法律中。即首度對消費者的“網購后悔權”,賦予了法律維權依據。一時間,網民們好評如潮。
然而半年來,七日無理由退貨在實際操作中卻因店家和買家就具體問題爭議不斷而遭遇“落地難”困局?!督洕鷧⒖紙蟆窋祿@示,據電商平臺較為集中的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廣州12315中心受理網絡購物訴求情況分析,3月15日以來,五市共受理消費者網絡購物訴求2 .7萬件,涉及七日無理由退貨投訴占與新《消法》相關投訴總量的53.69%。
在互聯網經濟飛速發展的當下,我國立法“慢半拍”早已不是什么秘密。另一方面,在互聯網思維這個“大幌子”下,我們的很多電商企業打著變革和創新的名號,游走于法律的灰色邊緣,往往把一個行業搞得五花八門標準不一,這進一步增加了新法的落地執行難度。這兩個因素導致很多時候國家的法律公文更像是一份道德約束,不為企業所懼,它們還是本著“餓死膽小的撐死膽大的”思維來做事,這也是為什么三月便寫入法律的網購七日無理由退貨至今都效果不佳的一個原因。
“亂世用重典”,混亂的行業也要用重罰。此次《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若能落實,那么不管之前的半年如何進展緩慢,七日無理由退貨執行難的亂象都將得到全面改善,甚至可以說,“網購后悔權”即將迎來春天。
我做如上判斷基于以下幾個原因:
1、 重罰的震懾作用
從今年3月15日起施行的新《消法》雖然將七日無理由退貨寫入了法律,但沒有明確商家不執行的后果,違法成本不高。即將出臺的《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規定:商家須承擔無理由退貨義務,違反規定者,或面臨50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還將被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從罰款到吊銷執照,這些措施的震懾作用都不小,商家不敢等閑視之。
2、 黑名單的威力
針對新政,國家工商總局消費者權益保護局局長楊紅燦在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通報會上表示,對于網購七日無理由退貨,7月份對10家電商約談之后,目前來看,阿里巴巴集團、京東商城、1號店等電商平臺能夠帶頭整改。從中可以看出,有抱負的電商平臺在新政下不會再無動于衷,而是要帶頭響應,避免進入違法企業“黑名單”,被消費者唾棄。
3、 事情本該如此
很多時候我們可能過多地卻探討外因,卻忽略了事情本該如此。網購七日無理由退貨,就是一項本該如此的事情。除了消費者自身定做、鮮活易腐、在線下載或者拆封了的音像制品、計算機軟件等數字化商品不宜退貨的商品除外,其它網購商品都應享受一定時間內的無理由退貨。這是因為:網購時消費者只能從商家提供的圖片了解商品詳情,而這張圖片和商家實際交付的商品相比,也許會存在著天壤之別,產品文字描述可能也有出入,因此只有見到實物或試用過后才能判斷是否是真正想買。
綜上,我對《消法》新政是持樂觀態度的,當然制定出讓商家和消費者都基本滿意的法律條款,是一件十分不容易的事,非??简灨鞣?mdash;—特別是立法者的智慧。好現象是,立法機構約談了行業知名商家,聽取了它們的意見,也算是“政策協商”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