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信會計所失信遭客戶遺棄 收錢不盡責屢踩踏造假底線
在立信所的官方網站首頁上,可以看到醒目的“立治本,信為先”標語,然而這家會計師事務所近一年的表現,卻背離了“立信”的初衷。
根據《整改通知》,立信所分別于2016年7月、2017年5月受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2016年7月,立信所作為大智慧2013年財務報表審計機構,出具了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其在審計過程中存在違法事實;2017年5月,立信所為步森股份與康華農業重大資產重組出具康華農業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1月至4月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在審計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的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包括審計未發現康華農業三年又一期財務報表錯報總體情況;虛構核實函證對象收件地址的審計程序,未能發現康華農業銷售收入、應收賬款造假的事實等。
事實上,最早曝出立信所被責令整改消息的,是A股上市公司白云山的一則公告。6月7日晚間,白云山發布公告稱,立信已于2017年5月23日起開展全面整改工作,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取消部分議案,其中,關于續聘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該公司2017年度審計師、內控審計師的兩項議案被取消。彼時,白云山公告甫經發布,便引起廣泛關注。
立信所曝出被責令整改并暫停新接證券業務后,不少客戶主動放棄繼續聘任該事務所。除上述白云山之外,新三板掛牌公司中瀛鑫也發布公告稱,與立信所協商一致終止原業務約定書。另據中國證券報報道,業內人士認為,如果立信在2個月內完成整改的情況經過核查合格后,兩個月后會被恢復承接新的證券業務;若核查不合格,何時恢復承接就不好說了。
對上述問題,中國經濟網致電立信所,其工作人員要求將相關問題以郵件發送其市場部,但截至發稿,并未收到回復。
立信會計師事務所被責令暫停新接證券業務
6月19日,財政部發布《關于責令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暫停承接新的證券業務并限期整改的通知》(財會便【2017】24號)(下稱“《整改通知》”)。據通知,立信所因在執行審計業務過程中未能勤勉盡責,兩次受到證監會行政處罰,財政部、證監會決定責令立信所暫停承接新的證券業務,并要求其按照書面整改計劃,于兩個月內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報告。
《整改通知》顯示,立信所分別于2016年7月、2017年5月受到證監會的行政處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2016〕89號、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決定書〔2017〕55號)。
根據《財政部 證監會關于會計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期貨相關業務有關問題的通知(2007年發布,2012年修訂)》(財會〔2012〕2號)規定:會計師事務所兩年內在執業活動中受到兩次以上行政處罰、刑事處罰的,視為不具備申請證券資格的相關條件。該會計師事務所應當自出現上述情形之日起兩個月內進行整改,并自整改結束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報送整改情況說明(一式兩份)。未按規定提交會計師事務所整改計劃表或者逾期仍未達到條件的,財政部、證監會將撤回其證券業務資格。
上述《整改通知》內容有三:其一,責令立信所自受到第二次行政處罰之日起(以行政處罰決定書發文日期為準,即2017年5月23日)暫停承接新的證券業務。第二,自受到第二次行政處罰之日起,立信所應根據向財政部、證監會提交的書面整改計劃,于兩個月內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報告。第三,財政部、證監會將對立信所整改情況進行核查,根據核查情況作出是否允許其恢復承接新的證券業務的決定。
《整改通知》還強調,在整改和接受核查期間,立信所首席合伙人、審計業務主管合伙人和質量控制主管合伙人不得離職、辦理退伙或轉所手續。
一年“吃”兩張罰單
立信所在不到一年時間內被證監會兩次處罰,正是此次被重罰的重要原因。
據中國證券報報道,2016年7月20日,因立信所在為大智慧(現為“*ST智慧”)開展2013年年報審計業務中未勤勉盡責,未執行必要的審計程序,未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證監會決定責令立信所改正違法行為,沒收其業務收入70萬元,并處以210萬元罰款;對直接負責的注冊會計師姜維杰、葛勤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10萬元罰款。
2017年5月的處罰則為,立信所為步森股份與康華農業重大資產重組出具康華農業2011年、2012年、2013年和2014年1月至4月(簡稱“三年又一期”)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在審計過程中未勤勉盡責,出具的審計報告存在虛假記載。包括審計未發現康華農業三年又一期財務報表錯報總體情況;虛構核實函證對象收件地址的審計程序,未能發現康華農業銷售收入、應收賬款造假的事實等。
對此,證監會下達對立信所及其簽字注冊會計師王云成、肖常和的處罰決定書。證監會決定沒收立信所業務收入45萬元,并處以45萬元罰款;對王云成、肖常和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6萬元罰款。
此外,立信所還曾因臣功制藥在審期關聯交易未披露,其未盡責而被監管。
據了解,臣功制藥于2015年5月14日(在審期間)將銀行承兌匯票2146.38萬元與母公司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進行資金置換。南京高科分兩次與2015年5月25日和2015年5月29日將該款項(合計2146.38萬元)匯入臣功制藥銀行賬戶。上述關聯交易未履行相關內部決策程序,也未在申報材料中予以披露。
立信所于2015年5月27日出具的《關于南京臣功制藥股份有限公司骨牌申請文件反饋意見的回復》等文件中也未披露上述關聯交易。根據全國股轉系統判定,立信所的上述行為違反了《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中第一張1.7條規定,決定對立信所采取要求提交書面承諾的自律監管措施。
對此,全國股轉系統對立信所于2016年11月30日采取自律監管措施。
立信所相關人士稱,公司業務不會受到太大影響,只是5月23日-7月23日這兩個月不再接新業務,已接手業務還繼續做,7月23日以后就可以接新業務了。
但是業內人士認為,根據財政部和證監會發布的公告來看,如果立信在2個月內完成整改的情況經過核查合格后,兩個月后會被恢復承接新的證券業務;若核查不合格,則何時恢復承接就不好說了。
立信背離“立信”初衷遭客戶遺棄
官方資料顯示,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由中國會計泰斗潘序倫于1927年在上海創建,是中國最早建立和最有影響的會計師事務所之一, 2010年12月改制成為本土第一家特殊普通合伙會計師事務所。
事實上,立信所被暫停承接新證券業務的消息最早來源于白云山醫藥集團。該集團在發布公告時爆出立信在5月23日再次被證監會處罰,不僅被處以90萬元的罰金,還被暫停了承接新證券業務。
6月7日晚間,白云山在公告中透露,2016年年度股東大會取消部分議案,其中,關于續聘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該公司2017年度審計師的議案、關于續聘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為該公司2017年度內控審計師的議案被取消。
據澎湃新聞報道,6月9日,新三板掛牌公司中瀛鑫發布公告稱,公司原審計機構為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由于其業務繁忙,無法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完成公司2016年度審計報告,本著相互理解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原業務約定書。
據Wind數據統計,目前立信服務的新三板企業數量總數接近1100家,在所有會計師事務所中排名第一,業務范圍也包括了上市服務、法定審計、專項審計、外匯收支、工程造價咨詢、稅務咨詢、管理咨詢、培訓、法律服務、資產評估等。
數十家公司IPO或受沖擊
另據中國證券報報道,有業內人士表示,被暫停承接新的證券業務,并不是喪失證券資格,而且受處罰前已經承接和正在承做的證券業務均不受影響。
立信作為國內第二大會計師事務所,體系十分龐大,目前有30多個分所,每個分所下設多個業務部,總部就下設有40多個審計業務部。
而證監會今年2月24日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公開征求意見時表示,當證券中介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因涉嫌違法違規被稽查立案后,暫不受理、審核與其有關聯的行政許可項目,是目前證券監管的現行做法。
依照《證券法》賦予證監會對證券公司及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從事證券服務業務的監管職權,《行政許可實施程序規定》規定,一是當證券中介機構或其從業人員涉嫌違法違規被立案調查,或者被司法機關偵查,尚未結案的,證監會將不予受理或中止審查其出具的同類業務的行政許可申請文件。二是建立中止審查的恢復審查機制。在審項目被中止審查的,證券中介機構應當指派與被調查事項無關的人員進行復核。經復核,申請事項符合行政許可的,證監會可以恢復審查;否則,終止審查。
目前來看,暫停承接新證券業務,對立信業務的不良影響已經開始顯現,最先曝出立信受罰的上市公司白云山,已經決定不再續聘立信。而這兩個月內,還有多少家公司與立信的合作將到期尚不得而知。而東方財富choice數據顯示,立信會計師事務所目前服務966家新三板公司,其中擬IPO上市公司有8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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