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醫保管理改革邁出重要一步
引入衛生技術評估
據了解,此次談判從今年3月開始。人社部社會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副主任徐延君在回顧談判過程時透露,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產生的臨床、藥學、經濟學、醫保管理等領域的專家,分為兩個獨立的評估專家組,分別從藥物經濟性和醫保基金承受能力兩個方面開展評估測算。其中,藥物經濟性評估組主要從藥品的臨床價值、國際國內價格比較、同類藥品參比等角度進行分析,運用藥物經濟學的方法提出建議;醫保基金測算組主要以從醫保運行數據庫中提取的相關藥品使用情況和費用信息為基礎,通過大數據分析和數學精算的方法測算談判藥品納入目錄后對基金的影響。
中國藥科大學丁錦希教授表示,談判方案賦予企業充分的陳述和申訴權利。一方面,企業根據醫保部門出具的企業自主申報資料清單,從產品資質證明、藥品價格情況、基金運行情況、臨床療效情況、藥物經濟學評價、藥品專利情況、贈藥信息情況以及配套服務情況等方面,提交談判藥品的相關材料,幫助醫保管理部門充分掌握談判藥品的信息,避免因信息不對稱而造成的談判價格失真現象。“談判過程中企業方有兩次報價機會,如果企業最低報價比醫保預期支付標準高出15%以上,談判終止;反之,雙方可進行進一步磋商。最終確定的支付標準不能超過醫保預期支付標準。”
丁錦希表示,此次談判引入了國際通行的衛生技術評估方法,鼓勵企業采用成本效用等藥物經濟學方法,測算藥品進入國家目錄后的預期支付標準,并就銷量增加情況作出定量預測。這些方法對今后科學設計醫保目錄動態調整機制,推動我國衛生技術評估和藥物經濟學發展都有著重要的現實意義。
徐延君說,總體來看,本次談判將社會反映比較強烈的腫瘤靶向藥等重大疾病治療用藥納入藥品目錄范圍,將大大提高基本醫療保險的保障水平,同時也兼顧了基金負擔能力,并有利于引導合理醫療行為。“談判藥品進入報銷肯定會加大基本醫保基金的支出壓力。隨著整體經濟發展放緩和老齡化加劇,目前基本醫保基金處于當期收支平衡的狀態,談判藥品今后產生的影響還有待觀察。”江蘇省南通市醫保中心主任孫華認為,在談判藥品報銷比例方面,醫保管理方會進行測算,綜合考慮本地銷售量和醫保基金承受能力確定。
仍需與多個體系對接
“此次談判改變了以前醫保藥品目錄通過遴選方式產生的模式,邁出了目錄動態調整的第一步。”參與談判專家、復旦大學公共衛生學院院長陳文認為,此次談判利用醫保的購買力,實現醫保藥品支付標準,真正體現了醫保作為戰略性購買者代表參保者購買藥品的角色定位。通過談判,36種藥品在全國層面確定了統一的價格,也就是醫保支付標準,而這個標準也將在市場銷售領域體現出來。
根據人社部的通知,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鼓勵定點零售藥店為參保人員提供藥品。專家表示,36種藥品今后在藥店銷售基本不可能采取“價格區分”的策略,也就是對醫保患者實行醫保支付標準,而對非醫保患者實行另一套價格。經由談判形成的醫保支付標準就是藥品的市場價格,影響深遠。
丁錦希表示,當前正在進行的藥品招標采購、帶量采購、“兩票制”等手段,從實踐層面看,對藥品價格的影響仍不夠理想。今后藥品價格形成機制可能會以醫保藥品支付標準為核心,和招標采購、“兩票制”以及發改委的價格監管共同作用,形成藥品價格。
丁錦希說,如何實現與省級醫保目錄對接、與公立醫院集中采購體系銜接,理順社會藥房采購和配送渠道,解決門診起付線、封頂線和自付比例問題,讓談判成果社會效益最大化、讓廣大參保人實實在在享受到醫保改革紅利,是醫保部門需要研究的重大課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