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立醫療機構全面取消藥品加成 11個地(州、市)全面推開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
發布日期:2017-09-01 瀏覽次數:555
核心提示: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消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決定2017年8月31日22:00時(北京時間)在自治區范圍內各級各類公立
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消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決定2017年8月31日22:00時(北京時間)在自治區范圍內各級各類公立醫療機構,包括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國企醫院及自治區衛生計生委直屬(管)醫院、新疆醫科大學各附屬醫院全面取消藥品加成。部隊、武警所屬在疆醫院及政府購買服務、醫保定點的社會辦醫療機構,申請自愿參加自治區公立醫院改革的,同時執行取消藥品加成政策。
8月31日22:00時(北京時間)啟動伊犁州、塔城地區、阿勒泰地區、博州、烏魯木齊市、昌吉州、巴州、阿克蘇地區、克州、喀什地區、和田地區等11個地(州、市)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取消藥品加成后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個渠道。各級各類醫療機構綜合改革所需的財政補助資金由原補助渠道保障。自治區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服務設施項目價格與自治區醫療服務價格同步調整,同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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