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刑滿釋放后又運毒品 貴州一男子再獲刑14年
發布日期:2017-09-06 瀏覽次數:523
核心提示:貴州省人民檢察院獲悉,由貴州龍里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運輸毒品案,近日在法院公開審理宣判,被告人周某某被判有期徒刑14年。
貴州省人民檢察院獲悉,由貴州龍里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運輸毒品案,近日在法院公開審理宣判,被告人周某某被判有期徒刑14年。
周某某此前犯搶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5年,2012年刑滿釋放。2016年10月,周某某租用并乘坐羅某某駕駛的面包車,從貴州省獨山縣前往龍里縣準備和袁某某進行毒品交易,行至龍里縣冠山街道辦事處西關坡時,被龍里縣公安局民警抓獲。
警方現場在周某某挎包內查獲疑似毒品海洛因零包38包,凈重8.3克,從中檢出海洛因成分;疑似毒品冰毒零包38包,凈重29.5克,從中檢出甲基苯丙胺成分;疑似毒品麻古顆粒37粒和粉末1袋,凈重4.6克,從中檢出甲基苯丙胺成分;電子秤一臺。
因周某某具有累犯情節,檢察機關認為應依法從重處罰,建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龍里縣法院經審理認為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周某某犯運輸毒品罪,因具有坦白情節,判處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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