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與同伙下套 約人喝酒趁其酒駕追尾
發布日期:2017-09-06 瀏覽次數:448
核心提示:一男子與同伙預謀后,先約被害人出來喝酒,再趁其駕車離開后故意與其追尾,并以被害人系酒駕相要挾勒索錢財7萬余元。該男子落網
一男子與同伙預謀后,先約被害人出來喝酒,再趁其駕車離開后故意與其追尾,并以被害人系酒駕相要挾勒索錢財7萬余元。該男子落網后,于日前被武清區法院以敲詐勒索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5個月,緩刑3年6個月,并處罰金3萬元。
被告人石某生于1991年,系武清區無業男青年。2014年10月10日晚,石某伙同楊某、馮某、姜某(均已判刑)經預謀后,由姜某出面約被害人崔某吃飯、喝酒、唱歌,石某在歌廳外等候。崔某酒后駕車離開歌廳時,石某通知楊某、馮某,后楊、馮二人駕車尾隨崔某至武清區人民醫院南門,并故意與崔某追尾,后楊某、馮某等人以崔某酒后駕駛機動車相威脅,勒索崔某人民幣7萬余元,并將贓款瓜分。姜某、馮某被抓獲后,二人家屬退賠崔某人民幣4萬元,余款崔某放棄索賠。今年1月10日,石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如實供述了上述事實。鑒于被告人石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且有自首情節,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決。(“津云”—北方網編輯曲璐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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