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金貸”監管靴子落地 不得向無收入來源人放款
不得向無收入來源人放款
一直以來,現金貸備受詬病,零門檻、無抵押、無擔保、極速審批、快速到賬。然而,對于沒有收入來源的學生等人群來說,獲取現金貸之后要面臨的基本是債臺高筑,無力償還。今后,像這樣沒有償還能力的“多頭借貸”人,難再“拆東墻補西墻”進行“以貸養貸”了。
《通知》明確,不得為在校學生、無還款來源或不具備還款能力的借款人提供借貸撮合業務。不得提供無指定用途的借貸撮合業務。應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借款人“以貸養貸”“多頭借貸”等行為。禁止發放“校園貸”和“首付貸”。
除此以外,《通知》還規定“暫停發放無特定場景依托、無指定用途的網絡小額貸款,逐步壓縮存量業務,限期完成整改。”對于借款人而言,不問用途隨意下款的平臺,以后或將在整治中消失。
值得關注的是,現金貸的另一大“頑疾”就是各種高昂的利息和服務費用讓借款人陷入負債危機。對此,《通知》明確,不得撮合或變相撮合不符合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借貸業務;禁止從借貸本金中先行扣除利息、手續費、管理費、保證金以及設定高額逾期利息、滯納金、罰息等。同時,各類機構向借款人收取的綜合資金成本應統一折算為年化形式,各項貸款條件以及逾期處理等信息應在事前全面、公開披露,向借款人提示相關風險。
“禁止發放或撮合違反法律有關利率規定的貸款,即年化綜合費率不能超過36%,這意味著超短期小額的信貸業務將明顯失去市場。”網貸之家研究院院長于百程說。同時,砍頭息被嚴厲制止,某些現金貸平臺以收取服務費、管理費等名義,變相提高貸款利率的做法也將被徹底否定。
銀行“助貸”模式叫停
除了給現金貸平臺運營劃下監管紅線,《通知》還對向現金貸平臺提供資金來源的銀行金融機構劃下了“硬杠杠”。
《通知》明確,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為無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提供資金發放貸款,不得與無放貸業務資質的機構共同出資發放貸款。
同時,銀行業金融機構與第三方機構合作開展貸款業務的,不得將授信審查、風險控制等核心業務外包。“助貸”業務應當回歸本源,銀行業金融機構不得接受無擔保資質的第三方機構提供增信服務以及兜底承諾等變相增信服務,應要求并保證第三方合作機構不得向借款人收取息費。
此外,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發行、管理的資產管理產品不得直接投資或變相投資以“現金貸”“校園貸”“首付貸”等為基礎資產發售的(類)證券化產品或其他產品。
所謂“助貸”模式即現金貸的獲客和風控由平臺負責,并對借款人的違約風險兜底,資金來源是銀行、信托、P2P等各類機構。在這種模式下,助貸機構實際上承擔的是信用中介職能。若風險集中爆發,會將風險向銀行等金融機構擴散。
嚴禁暴力催收
此外,對于大眾談之色變的“暴力催收”與“隱私泄漏”等問題,《通知》也做出了明確規定:各類機構或委托第三方機構均不得通過暴力、恐嚇、侮辱、誹謗、騷擾等方式催收貸款。各類機構應加強客戶信息安全保護,不得以“大數據”為名竊取、濫用客戶隱私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或泄漏客戶信息。
多位業內人士表示,此舉看出監管層對借款人人身安全的極大重視。
《通知》提出,對于各類機構違反前述規定開展業務的,由各監管部門按照情節輕重,采取暫停業務、責令改正、通報批評、不予備案、取消業務資質等措施督促其整改,情節嚴重的堅決取締。
- 下一篇:利率紅線將動搖一些現金貸機構經營模式
- 上一篇:監會:對長期未分紅的鐵公雞嚴格監管
- 油價跌勢“崩盤”!11月24日調整后92號汽油,11月25日麥價如何?
- 點燃數字引擎!2024滬港數字經濟協同高質量發展論壇在江橋舉行
- 順豐沖刺港股IPO,10月旺季營收勁增高達241億元
- 因提供誤導性信息,聯儲證券經紀人被罰!3家券商經紀業務5天共收5張罰單
- 世界鋼鐵協會:10月全球粗鋼產量為1.512億噸 同比提高0.4%
- 臨高開展創業成果展示交流會
- “持續是一種信仰”中國太保壽險2024年藍鯨協會年度峰會圓滿召開
- 業績增速連年下降,航空工業、中國電科的供應商今日申購 | 打新早知道
- 助力中小企業加快對接資本市場,“文化+科技”行業最新政策培訓會舉辦
- 人保健康:因傭金數據不真實等被罰22萬元,年內收多張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