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養老與醫療融合發展
發布日期:2018-01-20 來源: 健康報 作者:徐雅金 瀏覽次數:441
核心提示:江西省民政廳出臺《關于加快推進全省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0年,城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不少于3000
江西省民政廳出臺《關于加快推進全省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的指導意見》,提出到2020年,城市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不少于3000個,覆蓋率達100%;農村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不少于1萬個,覆蓋率達60%以上。
《意見》明確,將推動社區和居家養老服務設施與社區醫療衛生服務機構融合發展,為社區高齡、重病、失能和半失能等行動不便或確有困難的老年人,提供醫療服務。開展社區養老服務機構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老年人家庭簽約服務。規范為居家和社區老年人提供醫療、護理和康復服務項目,推動符合規定的醫療等相關費用納入醫保支付范圍,并全面建立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年人補貼制度,研究建立養老服務補貼、居家養老補貼等各項補貼制度。同時,要求各地落實住宅小區配建政策,建立新建住宅小區配建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專項管理臺賬。開展老年人預約服務、健康管理、緊急救援、精神慰藉、遠程醫療等形式多樣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分別為經濟困難老年人、其他老年人提供政府購買服務、低償服務、菜單式服務。有資質、有條件的民辦養老機構,應積極拓展居家和社區老年人日常生活照料等常規服務和上門定制服務。
《意見》指出,該省將整合前期中央和省級支持建設的農村幸福院、農村老年人頤養之家、農村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站)等設施,逐步推動行政村及較大自然村配建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鼓勵村民委員會整合利用農家大院、閑置校舍和民房等資源,開辟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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