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金融消費者應提高自身風險防范意識
發布日期:2018-03-15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李姝徵 瀏覽次數:390
核心提示:上海多家法院14日召開涉消費者訴訟維權案件發布會。多家法院表示,金融消費者應提高自身風險防范意識,避免落入金融陷阱。 網
上海多家法院14日召開涉消費者訴訟維權案件發布會。多家法院表示,金融消費者應提高自身風險防范意識,避免落入金融陷阱。
網絡拼車、移動支付,P2P平臺網絡貸款……伴隨著科技的發展,金融已經融入百姓的日常生活,金融消費糾紛案件也隨之增加。
上海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二中院)副院長宋學東表示,應加強對金融消費者的投資風險安全教育,引導培育合格的金融消費者,構筑金融風險防范的首道防線。
圖為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14日發布會現場。供圖 申海
上海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浦東法院)當日公布的數據顯示,2017年該院共受理金融消費者糾紛案件32,605件,共審結32,435件,收案數與結案數均為歷年最高。
浦東法院方面表示,在金融領域中,無論金融消費者還是金融機構均存在一些問題。如金融消費者安全意識不足、金融消費者合同意識不足,以及金融機構合規經營意識不足等等。
因此,該院提醒消費者,應具備基本的金融常識和金融素養,對投資理財、儲蓄保險、證券投資等業務中常見的金融概念應予熟知。同時,金融消費者應樹立正確的風險收益觀,了解非法集資等犯罪行為的基本特征,警惕各類“無風險高收益”、“保本保收益”的金融產品宣介。
上海二中院民六庭副庭長符望則表示,金融市場快速發展,各種金融創新層出不窮,客觀上使得金融消費者處于一個眼花繚亂、應接不暇的狀態。在這種情況下,如果金融消費者不能夠及時更新觀念,仍不計后果地盲目投資,則最終結果很可能是被市場風險所教育,或者是給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以致自身遭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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