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國資劃轉社保試點有望提速
試點先行
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和人口老齡化加劇,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支付壓力加大,劃撥國有資產充實社保基金是社保基金長期可持續發展的關鍵一步。
去年底國務院印發的《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實施方案》提出,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劃轉比例統一為企業國有股權的10%。根據《方案》,2017年選擇部分中央企業和部分省份開展試點。中央企業包括國務院國資委監管的中央管理企業3至5家、中央金融機構2家。2018年及以后,分批劃轉其他符合條件的中央管理企業、中央行政事業單位所辦企業以及中央金融機構的國有股權,盡快完成劃轉工作。
全國政協委員、社保基金理事會理事長樓繼偉兩會期間表示,要加快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的步伐,2017年的任務是“3+2”,即3家中央工商企業和2家中央金融企業,應盡快確定試點落地,2018年要加速劃轉。
國資委主任肖亞慶兩會期間表示,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是中央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也是解決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的渠道之一,中央企業和國有企業堅決擁護,并正在進一步落實。中央企業里,將先選擇3家企業作為試點,劃轉不會影響中央企業的正常運轉。2018年將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做好劃轉要求的各項企業管理和資產管理工作。
中國企業改革與發展研究會副會長李錦認為,國有股權劃轉社保將按照試點先行、分級組織、穩步推進的原則進行。從央企經營狀況來看,近兩年國企尤其是央企營收利潤持續向好,景氣度指數年平均值達到近五年來最高水平,為劃轉提供了有利條件。按照10%的劃轉比例,未來或將有十幾萬億元的資產權益充實社保,有望在很大程度上做大全國社保基金總儲備。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公共資產研究中心主任文宗瑜認為,今年劃轉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會有幾家試點落地,但全面鋪開仍需要一個過程。納入試點的對象應是國有股權集中度較高、國有絕對控股的企業,劃轉后不影響國有股的控股地位。同時,相關企業應當是經營狀況比較良好、具有現金分紅能力并按時分紅的充分競爭領域的國有企業或商業性金融機構。
期待實施細則
“應盡快制定出臺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的具體實施細則和指導意見,從而進一步明確國有股權劃轉覆蓋范圍、對象以及是否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等技術性和操作性問題。”文宗瑜指出,應考慮中央本級劃轉國有股權的股權分紅和運作收益通過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連接通道,向缺口過大的省份進行轉移。
他指出,應考慮國有股權設為優先股的技術性與操作性。為充實社保基金而劃轉的國有股權如果設為優先股,既有利于彌補缺口,也有利于降低相應的監督及管理成本。
他建議,對于部分國有股權年度分紅彌補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的專項額度,應在社保基金預算收入中對應相應科目。每年提交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審批的社會保險基金預算要通過附注標明劃轉國有股權歷年分紅收入專項的多年累加數額。各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的中長期測算或核算,應隨著劃轉國有股權充實社保基金而啟動。通過各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缺口的中長期測算或核算,盡快制定并實施國有資本多種方式充實社保基金的中長期規劃。
國資委研究中心專項工作組組長王絳指出,國有股權劃轉社保基金試點仍有一些問題需要重點關注。相對于上市公司,非上市的國有集團公司資產定價問題十分復雜,其國有股權應以什么價格劃轉?在劃轉和流通中如何實現國有資本的保值增值?如何處理好原已劃撥的上市公司股權與集團公司劃撥股權的重置問題?此外,長期以來,國有企業負債率較高,需要推進“去杠桿”,但在國有股權劃轉社保后,企業負債率可能有所上升。
優質國企藍籌價值顯現
據機構測算,在不考慮非金融國企利潤上繳的情況下,劃轉社保基金的國有資本今年可貢獻約749億元股利分紅。一次性劃轉10%的國資充實社保基金,則2017年-2050年間的分紅收益折現約可以抵消40%的轉軌成本,減少1/8的養老金缺口。
中信證券認為,為了有效彌補養老金缺口,股權劃轉比例和下屬企業派息率需進一步提升。在現行收益上繳制度下,為了解決實際問題,有能力派發高股息的央企集團會進一步自上而下提高下屬子公司的派息比率來增加充實社保力度。預計增長放緩、盈利能力穩定的央企集團有可能率先試點。中長期分紅率的提升將帶來集團相關上市子公司的進一步價值重估。
中金公司認為,劃轉部分國有資本充實社保基金對資本市場的影響是積極的,為資本市場引入長期投資者。推進國企改革也對資本市場有積極影響。同時,劃轉不等于減持,中短期對股市資金面沒有影響。長期來看,高分紅的優質國企藍籌的價值將逐漸凸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