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土壤污染防治放在重要位置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重金屬點位超標率,是指21.49%的監測點存在超標,嚴格來說,它不能簡單等同于污染面積達到21.49%。
這個污染程度在國際上處于中等水平,沒必要高估以致引起恐慌,但不能被低估,因為較2014年《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報》中19.4%的點位超標率,4年間的重金屬污染面又增長了兩個百分點,說明污染還在繼續擴散。考慮到土壤一旦污染往往不可逆,未來的治理成本和生態壓力將相當大。
更緊迫的是,幾大主要糧食產區無一幸免,且重金屬污染在不斷加重,達到了“較嚴重”的狀態。此前有官方數據顯示,每年因重金屬污染的糧食高達1200萬噸,當然最大的危害還在于,重金屬污染土壤下生長出來的農作物,會對人體有害。
現代化的市民更偏愛沒有農藥、化肥的綠色有機蔬菜,但事實上,土壤污染很大程度上是城市化過程中的伴生物。比如研究提到,礦業、工業、污灌水是主要污染源,土壤污染最嚴重的地區,往往是工業城市、城市工業區或城郊接合部的“涉重”工業生產排放區。
城市化下的市民,購買有機農作物所支付的更高價格,實際上是在為城市化進程帶來的負面影響買單。這種局面說明,城鄉都處在一個完整的生態鏈上,土壤污染最終的代價,是由全民承擔,沒有誰可以幸免。
土壤污染有個很長的隱藏周期,污染顯現并產生致害的后果可能要等數十年,所以一些高污染重金屬企業,會堂而皇之地先污染后治理,它讓土壤污染變成一場公地悲劇。
日益嚴重的重金屬污染,可以說是對過去環保邏輯的警醒。需要警醒的是,土壤污染潛伏期的存在,意味著即便在當下發力治理,未來很長一段時間,過去高速城市化、工業化所衍生的重金屬污染源,也未必能有效控制,污染面不排除繼續擴大。在這樣嚴峻的格局下,如果還是抱著活在當下、不管后世子孫的思路來換取GDP,會產生嚴重后果。
過去經常有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呼聲,就在今年8月底,《土壤污染防治法》審議通過,將于明年開始實施。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條文終究只是紙面的約束,要剛性落地還得有嚴格的配套懲罰機制。比如不能繼續抱著誰污染,誰治理的邏輯,不能因為經濟效益而對污染有所寬限,發生污染就應該嚴肅懲處,同時對相關政府官員進行高壓問責。
面對日益擴散的土壤污染,以及重金屬超標威脅下的糧食安全,必須具備長遠眼光,將土壤污染防治置于治理格局的更高層級,花大力氣實現土壤質量的根本改善。(作者 熊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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