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歲以下殘疾兒童納入康復救助
發布日期:2018-11-26 來源: 健康報 瀏覽次數:295
核心提示:民政部近日印發通知,要求各地及時摸排掌握民政部門作為監護人的殘疾兒童情況,將當前監護的0~6歲的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
民政部近日印發通知,要求各地及時摸排掌握民政部門作為監護人的殘疾兒童情況,將當前監護的0~6歲的視力、聽力、言語、肢體、智力等殘疾兒童和孤獨癥兒童全部納入康復救助范圍。及時建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動態調整機制,確保符合康復救助條件的殘疾兒童都享有康復救助。
通知指出,要積極宣傳引導民政部門服務保障的殘疾兒童申請康復救助。繼續優化提升兒童福利機構康復服務,主動爭取殘聯組織、衛生健康等部門支持。引導支持相關社會力量廣泛參與,落實培育孵化、購買服務、稅收優惠等政策,優化助殘社會組織發展環境。積極履行志愿服務行政管理職責,引導廣大志愿者和志愿服務組織規范有序開展服務。引導鼓勵和支持各類康復輔助器具企業參與到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中。(記者甘貝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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