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捕令只是保護“江刀”第一步
刀魚,學名刀鱭,被稱為“長江第一鮮”。由于每年臨近清明節這一時期“江刀”的肉質最為鮮嫩,因而總會有眾多食客從四面八方趕到長江中下游一帶,不惜一擲千金品嘗這舌尖上的美味。
受多種因素影響,近些年來,長江水生生物資源持續衰退,物種瀕危程度加劇,許多經濟魚類已無法形成漁汛。白鱀豚、白鱘、長江鰣魚等物種已多年未見,中華鱘、江豚等極度瀕危,“四大家魚”資源量比上世紀50年代減少了97%以上,“江刀”的產量更是處于斷崖式下滑狀態。據統計,1973年“江刀”產量為3750噸,到了2011年,產量僅為12噸。
有人會問,現在科技發達,既然“江刀”面臨嚴重的種群危機,何不進行人工養殖呢?多年的探索實踐證明,因“江刀”習性特殊,難以人工養殖,保護“江刀”別無他途,禁捕不僅是大勢所趨,而且迫在眉睫。
然而,僅憑一紙禁令真能禁得了嗎?筆者以為,伴隨禁令的還必須有一系列實實在在的措施。
加強禁捕政策的宣傳。沒有饕餮者對“江刀”的趨之若鶩,就沒有市場需求;沒有市場需求,就沒有漁民捕撈的動力。許多野生動物遭受滅頂之災,都是因為巨大的市場需求所致。因此,政府應加強禁捕政策的宣傳,使之家喻戶曉人人皆知。保護“江刀”,從不食“江刀”做起。如果人人都不食“江刀”,釜底抽薪去除捕撈的動力,何愁長江刀魚種群不能恢復?
改善漁民生計。過去,市場對“江刀”旺盛的需求給漁民帶來了豐厚的收入,一個“刀魚季”一個漁民能收入近10萬元。全面禁捕之后,漁民的此項收入歸零。這是一個不容忽視的現實問題。有關部門應結合漁民減船退漁轉業工作,統籌安排好漁民生產生計,促進漁民生產轉型,減輕漁民對生產性捕撈“江刀”的生存依賴。
嚴格行政執法。全面禁捕啟動后,相關部門應加大巡查執法力度,嚴格制止并嚴厲打擊非法捕撈“江刀”的行為。與此同時,市場監管部門也應有所作為,斬斷捕撈、販賣、食用的利益鏈條,堅持禁止捕撈與禁止食用雙管齊下。
加強長江生態環境保護。近年來嚴重的長江水環境污染,也加劇了“江刀”的瀕危程度。因此,要堅決貫徹“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要求,把修復長江生態環境擺在壓倒性位置,切實加強長江污染治理,加快長江生態修復,從而切實保護好包括“江刀”在內的水生生物的生存家園。
只有這一系列措施跟上,才能使得“江刀”禁令真正落到實處,“江刀”這一珍貴種群也才有可能擺脫瀕危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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