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城用上“團購”藥:中選藥品質優價廉 平均降價52%
眼下,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正在試點實施。
3月18日,廈門大學附屬中山醫院開出了國家“4+7”城市集采中選藥品的第一張處方。處方中的乙肝用藥恩替卡韋為“4+7”中選品種之一。該藥新售價為17.36元/盒(28片/盒)。而在這一新政實施之前,恩替卡韋的原研藥品價格為175.68元/盒(7片/盒)。
這張處方的誕生標志著“4+7”城市藥品帶量采購和使用試點落地,進入了臨床使用階段。這次帶量采購以4個直轄市和包括西安、廈門、沈陽在內的7個城市的公立醫療機構作為集中采購主體,它們在藥品集中采購招投標或談判議價時,明確采購數量,讓企業針對具體的藥品數量報價。其目的是以量換價、降低藥價和醫保控費。
記者從國家醫保局獲悉,4月1日,11個試點城市已經全面啟動。截至4月14日,25個中選品種在11個試點地區采購總量達到了4.38億片支,總金額為5.33億元,完成約定采購總量的27.31%。
藥品質優價廉
4.38億片、5.33億元……談到帶量采購試點以來的情況,國家醫保局副局長陳金甫表示,這些數字超出了預期,中標藥品的質量和供應都得到了保障,使用量超出了預期,有關政策基本上全面落實,如醫保的預付、醫院使用及回款等。
從試點效果來看,試點地區腫瘤、乙肝、高血壓、精神病等重大疾病的患者用藥獲得了質優價廉的藥品,醫療費用顯著下降。
“4+7”中標地區用的中標藥品總體平均降幅52%,單個藥品有些降幅達到96%。試點前,不少人擔心醫院會不會用這些中標藥品。陳金甫認為,現有的試點情況消除了大家的擔心。在他看來,“4+7”試點的完整解釋是招標采購和使用試點,就是說采購后臨床得用,也確實能適用于醫院的臨床使用。
根據國家癌癥中心發布的最新數據,我國每年因惡性腫瘤導致的醫療花費超過2200億元,其中肺癌病例最多。此次集中采購試點中,肺癌靶向藥吉非替尼降價幅度達到76%,首次出現“專利懸崖”現象。該藥進入醫院后,不少患者發現藥價“跳水”,還能醫保報銷,經濟負擔大大減輕。
這一方面是改革的成效,另一方面也說明確實存在著藥價虛高。記者了解到,目前有患者因降價后的藥價便宜懷疑是假藥。對此,陳金甫表示,藥價低不是因為質量問題,是因為新的改革措施把價格虛高的水分擠掉了。招采后的藥通過了質量一致性評價,質量是可控的。
不能急功近利
不過,11個城市之外的地區還沒有享受到政策的紅利。
“這既反映了改革取得了成效,也反映了改革還在路上,這是局部地區試點產生的必然現象。”陳金甫認為。
這次“4+7”招采不是政府定價,不是國家談判,是企業之間按照市場規則,針對不同的情況產生的自我價格競爭。陳金甫表示,這一新的招采機制切中了藥價虛高的核心問題、關鍵問題,取得了改革成效。毫無疑問,11個試點地區的患者首先享受到了改革的紅利。
4月3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完善集中招標采購制度,加強中標藥品的質量監管和供應保障,認真總結試點經驗,及時全面推開。
但如果要擴大試點,也不能一蹴而就、急功近利。陳金甫表示,要考慮價格對供應的影響。如果價格過低了,對企業來說,沒有積極性,就造成短缺;如果價格不能合理地體現競爭性,就產生虛高,對患者就會產生費用負擔。
“因此要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總結各地區試點的經驗,來檢驗各項試點政策配套措施一些持續性的效果。”陳金甫舉例,如解決了藥價虛高的問題,醫生的醫療服務價格能否進行正向的調整;價格達到合理水平后,能不能有利于促進醫藥企業的質量發展、創新發展,有利于培植中國的企業規模的集中等。在此基礎上,國家醫保局將完善政策,進一步擴大試點。(李丹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