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卡黑車,別拿企業做擋箭牌
: 城市管理者要承擔出租車監管的主體責任,但本該由政府承擔起來的責任轉由企業承擔;等出了狀況,政府則可以一臉天真與無辜,往后一閃,讓企業獨自面對困難。如果這種懶政無為、逃避監管責任、拿企業做擋箭牌模式不變的話,未來問題還將爆發,歷史還將重演。
文/寧宇
2015開年,“黑”字當頭。先是黑卡,后是黑車。前者的話題是移動電話用戶實名制,后者則矛頭直指國內的出租車管理模式。
移動電話用戶真實身份信息登記是2013年9月1日起全面實施的。運營商用了一年半時間,把移動用戶的實名率提升到了88.4%,推行速度遠高于當年的二代身份證。實現這一目標時,運營商沒有行政權力,只能采用市場化的手段,新入網強制,老用戶利誘,花企業自己的錢滿足政府對實名制管理的要求。
通信行業政企分離,收益歸了運營商,那么這些問題的解決就該由企業獨自面對么?如果有關部門出臺一個法令,要求所有移動電話用戶必須在規定時限之內補充完整資料,否則將強制停機,那么在運營商的配合下,政府要求的實名制能夠迅速實現。可是,政府部門沒這么做。
與此類似的還有模擬移動電話以及小靈通用戶的退網清頻問題。為了滿足監管部門清退頻率的要求,運營商需要推動老用戶轉網,相關的費用也是運營商出,當遇到釘子戶時,除了哀求補償之外,不敢指望政府部門給予什么政策支持;相反,如果用戶投訴告狀,監管部門還要打運營商的板子。
本該由政府承擔起來的責任轉由企業承擔,而相應的權力并未移交;等出了狀況,政府往后一閃,讓企業獨自面對困難。企業出面做那些應該政府做的事情,或者讓企業代替政府實施管理,企業成了政府管理的擋箭牌,這似乎成了一些政府部門越來越喜歡的玩法。
對于一個城市的管理者來說,出租車要不要管?當然要。來到一個陌生的城市,為什么敢坐上一位素不相識的司機的車?因為這是有執照的出租車,是有這個城市政府的信譽做擔保的。所以,全球各國各地的出租車都有管制規定或要求,只不過并非都通過“出租公司”這樣的企業。
如果翻閱相關資料就會發現,美國、法國等發達國家也有出租公司,就連全部出租車司機都是個體經營者的倫敦,也有一個負責管理的出租汽車司機協會。那為啥我們國內的出租公司會引起民眾這么大的負面情緒?
最終對出租車管理承擔責任的本該是城市管理者,而他們卻過度放權給了出租公司。當乘客和出租司機的矛盾越來越尖銳的時候,政府部門和新聞媒體跳出來,臉上堆滿了天真與無辜,與民眾一起指責出租公司份兒錢高心黑手辣。
如果作為緩沖地帶的出租公司消失了,由誰來擔當城市出租車管理的實體?難道是那些做打車APP軟件的互聯網公司么?與運營商類似,出租公司在擁有利益空間的同時,也承擔了巨大的責任;企業不一定有政府部門的權力,卻要達成政府部門對行業管理的目標,出租公司也有一肚子苦水。
可以預見:本來城市管理者要承擔出租車監管的主體責任,但如果政府部門的心態仍是找企業做擋箭牌,懶政無為逃避監管責任的話,那么出租車的矛盾只不過暫時緩解、轉化,未來還可能爆發;政府與企業之間還可能因為尋租滋生腐敗等問題,光處理幾個人,不從根子上改進,歷史還將重演。
說到這里,我又想起了虛擬運營商。移動轉售牌照的審批單位本該是監管部門,但是試點中要求申請企業先去基礎運營商那里簽協議,這種操作模式下,監管的責任又被轉移了。于是基礎運營商掌握了對虛擬運營商的生殺大權,改革的空間被壓縮。
如果有關部門不作為,卻要讓無職無權無強制能力的運營商去做,那就不是真心想解決問題,而是要運營商“背黑鍋”。如果出租公司作為此前管制不利的犧牲品,改革的結果只是給政府換了個新的擋箭牌,那么出租車管理等類似問題將來還會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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