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醫保住院報銷最高支付限額提高
發布日期:2019-06-15 來源:北京日報 瀏覽次數:263
核心提示:6月15日零時,北京醫耗聯動綜合改革將正式實施。為進一步提高本市醫療保險待遇水平,減輕群眾就醫負擔,市醫保局、市財政局聯合
6月15日零時,北京醫耗聯動綜合改革將正式實施。為進一步提高本市醫療保險待遇水平,減輕群眾就醫負擔,市醫保局、市財政局聯合下發通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住院最高支付限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住院最高支付限額將提高。
自今年1月1日起,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基本醫療保險住院最高支付限額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其中,大額醫療互助資金最高支付限額由20萬元提高至40萬元,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為10萬元。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基本醫療保險住院最高支付限額也由20萬元提高至25萬元。
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調整為上一年度本市城鎮居民中20%低收入戶人均可支配收入(以下簡稱起付標準,以北京市統計局公開發布的數據為準)。2019年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為30404元。
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參保人員中,享受本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生活困難補助人員、享受城鄉低收入救助人員、特困供養人員和低收入農戶四類困難人員,其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起付標準降低一半(2019年城鄉居民困難人員大病保險起付標準為15202元),起付標準以上(不含)部分累加5萬元以內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大病保險基金支付比例由60%提高至65%,超過5萬元(不含)以上的個人自付醫療費用,大病保險基金支付比例由70%提高至75%。(記者 王天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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