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醫保新支付方式緩解“看病貴”
醫保新支付方式來了!近日,國家醫保局確定了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付費(以下簡稱DRG)國家試點城市。除西藏外,各省均有1市試點,覆蓋全國。2020年模擬運行該付費方式,2021年啟動實際付費。這將是醫保付費方式的重大改變。
長期以來,我國醫療服務支付方式一直采取按項目后付費的方式,也就是以醫保參保人實際發生的醫療費用為基礎,醫保向醫院支付費用。在公立醫院補償機制不健全、醫療服務價格不能完全體現醫務人員勞動價值的情況下,這種支付方式極易誘導醫院提供過度的醫療服務,帶動醫藥費用上漲,不僅導致病人“看病貴”,醫患關系緊張,醫保基金也不堪重負。2015年,國家衛計委、發改委、財政部、人社部等部門就聯合印發《關于控制公立醫院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的若干意見》,旨在遏制醫院過度醫療的沖動。
DRG實行的是“總額包干、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方式,在這種打包收費的方式下,病人購買的是整體的醫療服務,所使用的藥品、醫用耗材和檢查檢驗都成為診療服務的成本,而不再是醫院獲得收益的手段。對于醫院而言,必須通過降低服務成本、規范醫療服務、優化管理水平來提高服務質量,以獲取費用上的結余,這種收費方式將倒逼醫院將節約成本、降低收費變為主動行為,而非相關管理部門的要求;對醫生而言,沒必要通過開大檢查、大處方來獲得經濟效益了,反而會盡力從病人角度出發,尋求“既保證醫療質量又兼顧成本控制”的治療方案,醫患成為真正的利益共同體,有利于緩解醫患矛盾;對于病人來說,收費更規范透明了,患什么病花多少錢,一旦確診,就心中有數了;對醫保基金來說,可以控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更加合理地配置醫療資源。支付方式一變,牽一發而動全身,可以說是多贏之舉。
事實上,在此次全國統一試點之前,已有不少省市走在前面開始了試點,但推進速度較慢。就拿北京來說,從2011年開始,DRG先后在6家醫院試點,但正如試點醫院的一位副主任醫師所說,8年來仍然停留在“測算”階段,而且使用該付費模式后,醫院多例手術“賠錢”。
為什么這么一項對各方均存在利好的制度,而且是目前國際上廣泛應用、比較先進的醫療保險付費方式,竟會推進如此緩慢?從試點情況來看,難點在于標準的制定和測算,需要海量的數據來支撐,數據越多越具體,發生偏差的可能性才會更小。而目前參與試點的醫院比較少,難以形成合理的標準。另外,診療過程中有很多動態因素,物價、醫療技術、患者個體情況等對診療成本都會造成影響。如何將這些情況進行綜合考量,整體設計,是一個極復雜的系統工程。
盡管試點存在一定難度,但隨著醫保覆蓋面的不斷擴大,醫保基金負擔過重,DRG的推行已“箭在弦上”,刻不容緩。不妨在試點中進行動態調整,不斷完善。DRG收付費改革離不開醫療大數據的支持與分析。近年來,互聯網的飛速發展與大數據技術的廣泛應用,也給DRG提供了很好的技術支撐。期待隨著全國試點的推進,這一新的支付方式將重構醫保、醫院與患者的關系,讓“看病難”“看病貴”不再成為患者的心中憂患。(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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