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出臺指導意見依法嚴格規范減假保堵住以權贖身花錢買刑制度漏洞防止司法腐敗
發布日期:2015-01-13 瀏覽次數:592
核心提示:中央政法委出臺指導意見依法嚴格規范減假保堵住以權贖身花錢買刑制度漏洞防止司法腐敗 2014年2月24日,中央政法委出臺《關于嚴
中央政法委出臺指導意見依法嚴格規范減假保堵住以權贖身花錢買刑制度漏洞防止司法腐敗 2014年2月24日,中央政法委出臺《關于嚴格規范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切實防止司法腐敗的指導意見》,要求在刑法、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框架內,對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主要指保外就醫)充分體現從嚴精神,從嚴規定實體條件,從嚴規范程序,從重追究違法違規辦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法律、紀律責任。
原標題:中央政法委出臺指導意見依法嚴格規范減假保堵住以權贖身花錢買刑制度漏洞防止司法腐敗
2014年2月24日,中央政法委出臺《關于嚴格規范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切實防止司法腐敗的指導意見》,要求在刑法、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框架內,對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主要指保外就醫)充分體現從嚴精神,從嚴規定實體條件,從嚴規范程序,從重追究違法違規辦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法律、紀律責任。指導意見明確規定,對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各個環節的承辦人、批準人,實行“誰承辦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執法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對執法司法人員在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中捏造事實、偽造材料、收受財物或者接受吃請的,一律清除出執法司法隊伍;對徇私舞弊、權錢交易、失職瀆職構成犯罪的,一律依法從重追究刑事責任,而且原則上不適用緩刑或者免予刑事處罰。
針對在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工作中存在的以權“贖身”、花錢買刑等突出問題,如何織密法網、扎牢籬笆,以健全完善的制度,壓縮司法腐敗空間,減少和杜絕權力尋租,既是
深入推進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的需要,也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題中之義。在這種背景下,中央政法委出臺了《指導意見》。這是嚴格規范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不斷提高執法司法公信力的重要舉措,不僅為規范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提供了更加具體可行的操作辦法,而且更好地回應了人民群眾關切,釋放出政法機關嚴懲司法腐敗的強烈信號。隨著檢察機關、司法機關相應行動的推進,事實證明,這一重要舉措,大大增強了人民群眾對司法公正與司法清明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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