嬰兒配方乳粉禁用 “進口奶源”等表述
發布日期:2019-06-28 來源:北京青年報 瀏覽次數:347
核心提示:昨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官網發布,《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正在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上征求意見,規定嬰幼兒奶粉標
昨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官網發布,《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管理辦法》正在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上征求意見,規定嬰幼兒奶粉標簽、說明書禁用“進口奶源”“源自國外牧場”“生態牧場”“進口原料”“原生態奶源”等模糊信息字樣,也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等功能性表述。
《辦法》規定,標簽和說明書不得含有下列內容: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明示或者暗示具有益智、增加抵抗力或者免疫力、保護腸道等功能性表述;對于按照食品安全標準不應當在產品配方中含有或者使用的物質,以“不添加”“不含有”“零添加”等字樣強調未使用或者不含有;虛假、夸大、違反科學原則或者絕對化的內容;原料來源使用“進口奶源”“源自國外牧場”“生態牧場”“進口原料”“原生態奶源”“無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與產品配方注冊內容不一致的聲稱;使用嬰兒和婦女的形象,“人乳化”“母乳化”或近似術語表述;其他不符合規定的情形。違反上述規定,最高可處3萬元罰款。(記者 藺麗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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