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建業家族腐敗之路:家人成為腐敗生涯重要一環
1月16日一審庭審結束后,中國青年報記者在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門口的安檢通道偶遇季建業的女兒、女婿、弟弟等家人。
庭審結束20分鐘后,經法警確認身份,季建業女兒、女婿及其弟弟通過安檢通道步入審判庭。10分鐘后,一行人走出安檢通道,身著白色短款羽絨服的季建業女兒不停擦拭眼淚。女婿和季建業的弟弟則面色陰沉,走出門后大口抽煙。
季建業的辯護律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謝望原隨后走出安檢通道,向一名中年男子說:“他知道你來看他了,他表示感謝,讓我轉達謝意。”
對這場耗時6小時的庭審,嗓子有些嘶啞的謝望原除了對中國青年報記者說“庭審非常順利,依法進行,控辯雙方都發表了各自看法”外,不愿對這場庭審發表更多意見。
記者通過梳理起訴書脈絡發現,通過利益鏈條的間接輸送,家人成為附著在季建業腐敗生涯中的重要一環。
老部下徐東明的慷慨
蘇州錦聯經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東明與季建業的交往長達20余年,前者曾是季建業任吳縣縣委副書記兼蘇州太湖度假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時的舊部。
起訴書顯示,1992年下半年至2009年,被告人季建業利用其擔任中共蘇州太湖國家旅游度假區工作委員會書記、昆山市人民政府市長、中共揚州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接受蘇州錦聯經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東明的請托,為徐東明調任蘇州太湖國家旅游度假區發展總公司項目合作部經理、承攬昆山賓館設備供應項目、開發“龍都”廣場房地產項目、競拍江都市寧通高速公路附近土地提供幫助;利用其擔任中共揚州市委書記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接受徐東明的請托,通過蘇州太湖國家旅游度假區管理委員會有關領導職務上的行為,為蘇州錦聯經貿有限公司違規承攬太湖文化論壇辦公大樓空調供應項目提供幫助。
據《財經》報道,季建業在昆山、揚州、南京任職期間,徐東明等人經常前去看望。季建業回蘇州時,也會找徐東明等人聚會。
季建業在蘇州的政商圈子聚會從1995年開始,幾乎每年的大年初一均由季建業的老部下朱天曉召集,地點亦在吳中集團的公司餐廳。參加聚會的不僅有朱興良、徐東明家人、季建業家人以及吳中集團董事長朱天曉,還有吳縣的一些領導。
面對季建業的“照顧有加”,徐東明自然懂得“投桃報李”的道理。
起訴書顯示,2000年4月至2009年年底,季建業本人或通過其妻高某某、其女季某、其弟季某某,先后4次在蘇州市家中等地,收受徐東明給予的人民幣770萬元,價值人民幣2.7萬多元的“特靈”牌空調兩套、價值人民幣2.9萬多元的“特靈”牌空調兩套、價值人民幣6.8萬多元的“大金”牌空調1套,以及價值人民幣7萬多元的裝修材料,共折合人民幣789萬多元。
“城市貴賓”朱天曉的“報答”
揚州很多人對朱天曉并不陌生,吳中集團曾參與揚州古運河改造項目,董事長朱天曉也被列為“城市貴賓”載入揚州年鑒。
起訴書稱,2002年底至2013年上半年,季建業利用其擔任揚州市長、市委書記、南京市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江蘇吳中集團有限公司與揚州市城建國有資產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合作開發“凱運天地”房地產項目提供幫助;接受朱天曉的請托,為上述項目的規劃審批和拆遷事宜提供幫助,并為該公司路虎汽車4S店項目用地和違規建設提供幫助。
起訴書還稱,2000年10月至2010年6月,季建業本人或通過其妻高某某,其女季某,其兄季某某,先后9次在蘇州市家中等地收受朱天曉給予的人民幣合計160萬元,價值人民幣3萬元的“瑞雪”圖一幅,價值人民幣23萬多元的“道奇牌酷博型”汽車一輛,并以低于市場價人民幣54萬多元的價格購買朱天曉公司開發的蘇州石湖之韻小區68號別墅一套,共計折合人民幣241萬多元。
季建業主政揚州期間的另一政績就是古運河改造項目。千年的古運河流經了揚州城區13.5公里,被季建業認為是“一塊貫穿揚州市的黃金地塊”。
2003年1月,吳中集團與揚州一家國有控股公司聯合組建江蘇凱運建設開發有限公司。當年6月,該公司與揚州國土局簽訂了首期324.29畝土地出讓合同,啟動了“凱運天地”項目。
凱運天地是對揚州古運河東岸長達6.67公里的河道岸線改造工程,總用地面積3640畝。該項目打造沿河30米的綠化帶,曾是2003年揚州市“十大實事工程”之首。
2004年4月,朱天曉與季建業一起參與了開工典禮。這一項目使運河一帶生態環境大為改善,也拉動了地價和房價。
蘇州吳中區政府的一位官員介紹,朱天曉是在2013年11月接受協查的。此后,他也多次“進進出出,案情比較復雜”。2014年2月的公開信息顯示,朱天曉已完成協查。目前,其很少公開露面。
高官家人仍是監管難點
“在高官腐敗案例中,家族腐敗也是一個越來越普遍的現象。古代就有‘一人得道,雞犬升天’之說,這幾年,家族腐敗頗有死灰復燃的趨勢。”反腐專家、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教授任建明說。
任建明介紹,從家族腐敗的動機看,事實上是以權謀私,為其配偶、子女以及更大的家族謀利。主要體現為兩種形式:一種是當中介,給其他官員和企業牽線搭橋;另一種是家人直接經商,開辦企業,“核心還是經營領導干部手中的權力”。
在任建明看來,家族腐敗的特點是,親屬關系的遠近決定謀取利益的多少;此外,具有一定的隱蔽性,官員以家族腐敗的形式對權力的挖掘更充分、謀取的利益也更大。
任建明介紹,這些年,我國約束和監管高官家人的制度確實建立了不少,比如領導干部報告個人事項、領導干部配偶子女不能經商或在一定范圍內不能經商等防止利益沖突的制度。
任建明建議,這些制度需切實得到執行。他認為,之前之所以沒有得到有效執行的原因在于,一些制度缺失,比如到底誰來執行制度的問題,“一般領導干部的個人報告都交給組織部,但組織部并未受權監督、審查。所以,我建議執行主體需明確并給予授權,同時也應規定如果執行主體不作為要問責。要對官員家庭情況更大程度地透明公開、接受社會公眾和輿論的監督”。
“從更深層面講,針對權力的結構體系,應當將個人手中的權力真正交給制度。”任建明說。
季建業在《我的悔過書》中曾發出這樣的悔嘆:“私念像精神鴉片,麻痹了我,使我靈魂出竅,闖下大禍;私念像脫韁的野馬拉著我奔向深淵,私念、私欲成了毀掉我人生的導火線,成了萬惡之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