頸椎病納入職業病,如何認定?


“頭暈、惡心,我這頸椎病又犯了。”“你這算工傷啊……”沒想到,生活中的一句玩笑話正有望成為現實。日前,從“健康中國行動推進委員會辦公室新聞發布會”上傳出消息:職業健康保護行動將頸椎病、肩周炎、腰背痛、骨質增生、坐骨神經痛列為勞動者個人應當預防的疾病。針對這些目前“并非職業病”的疾病,有專家表示未來或將其列為法定職業病。
除傳統職業病之外,如今隨著工作方式的轉變,辦公室坐班的人越來越多,人們坐的時間也越來越長。相應地,頸椎病、肩周炎、坐骨神經痛等疾病的發病率也越來越高,而且呈年輕化趨勢。因此,有專家建議將這些疾病納入職業病目錄,以更好地保障員工的職業健康,是有理有據的。但也有人反對,認為頸椎病、肩周炎等疾病固然與從事的職業有關系,但個人生活中的不良習慣,如不恰當的坐姿、長期低頭使用手機等行為也有可能導致頸椎病,將這些疾病列入職業病目錄,認定上存在現實困難。
此外,頸椎病等疾病納入法定職業病也可能會產生政策落地難的問題。按照我國《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業病被自動視為工傷,普通勞動者可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患有職業病的員工將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但對于企業來說,這也意味著用工成本的增加,甚至還可能為員工的不良生活習慣埋單,難免會產生一些抵觸情緒。如果這些用工成本全部由企業承擔,為了減少隱形成本和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企業有可能會在趨利避害的心態驅使下,想方設法不執行政策的硬性規定,甚至有可能為了規避成本壓力和法律責任而陽奉陰違,最終讓職業病的擴容落空。
將頸椎病等疾病納入職業病目錄,首先應解決“認定難”的問題,在保護企業與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的前提下推進。通過醫學技術手段,細分頸椎病等疾病的職業因素,對勞資雙方的責任予以更清晰的界定,不將不必要的成本轉嫁到企業身上。其次,政府也不妨出臺相關的財政補貼、稅收減免措施,積極承擔部分企業的用工成本,減輕用人單位的負擔。最后,個人也要意識到自己才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責任人,更要加強防范,樹立“治未病”思維,提升自身的健康意識。
總而言之,職業病擴容需要政府、企業、個人共同參與,經過科學論證,平衡好各方利益,這一善政才能更好落地,為員工健康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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