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確定養老服務“八大行動”
發布日期:2019-09-09 來源::健康報網 瀏覽次數:489
核心提示: 近日,江西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江西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19-2021年)》,明確將開展居家社區養
近日,江西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江西省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發展三年行動計劃(2019-2021年)》,明確將開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擴面增效、公辦養老院轉型升級、養老服務社會化改革、農村養老服務補短板、多方聯動能力提升、要素保障能力提升、技術服務能力提升、養老消費能力提升八大行動;要求各級財政持續加大投入,安排專項建設資金、必要工作經費,以及用于社會福利事業的彩票公益金的55%以上支持發展養老服務。
《行動計劃》要求,2020年年底前,對納入特困供養、建檔立卡范圍的高齡、失能、殘疾老年人家庭實施適老化家居環境改造;推動多層老舊住宅加裝電梯,支持建設老年宜居社區;鼓勵將空置公租房免費提供給社會力量,為社區老年人提供日間照料、康復護理、助餐助行、老年教育等服務;鼓勵養老機構提供上門照料和家庭喘息服務;支持區市按照“1+N”模式建設養老服務信息總平臺和縣級分平臺,實時對接線下養老服務;支持福利院改造成城鄉特困失能老年人集中照護機構,或委托民辦老年護理院或依托具備條件的敬老院集中收住特困失能老年人;支持空白縣(市)新建突出護理功能的福利院,各市、縣(市)至少建有一家床位300張以上500張以下的護理型養老院,或突出護理功能的綜合養老院。
《行動計劃》提出,到2021年,新增有效供給床位5萬張以上、居家養老服務設施1萬個、社區嵌入式養老院1200個,特困失能人員集中供養率達到100%,護理型床位占比超過30%,養老服務市場全面放開,社會力量運營的養老床位占比超過50%。
《行動計劃》明確,完善民辦養老機構獎補政策,各地要按照不低于省級標準的50%疊加落實建設補貼,并按實際接收的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分別不低于200元、100元的標準落實運營補貼;健全老年人補貼制度,落實不低于當地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3倍的特困人員基本生活費;城鄉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員基本生活標準,統一按城市集中供養標準執行。特困失能、半失能人員照料護理經費,分別按不低于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的80%、20%加以落實,不足部分通過公建民營租金讓利、市縣留成福彩公益金支持等多種方式解決。(記者徐雅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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