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俊山。(資料圖)
落馬官員被調查前后的最后掙扎,按類型可分為暴力威脅、賄賂辦案人員,求助關系網,喊冤請愿,舉報立功等。
落馬官員的最后掙扎
11月23日晚,湖南一市縣紀委聯合調查組遇到沖擊,沖擊人即是這次調查對象之一,湖南祁東縣工商局商廣股副股長龍向陽。
當晚,龍向陽的哥哥縣發改局副局長龍智雄在接受調查談話時,讓龍向陽送來相關資料。龍向陽攜帶資料到達后,因不滿辦案人員查其銀行資金賬戶,據稱,龍十分囂張,甚至威脅多名紀委干部“把你們從窗戶丟下去!”
有人說,龍向陽當晚喝了酒。但無論是否酒后,官員一旦面臨調查時,其本人和家人,都難免恐慌難安,不甘“坐以待斃”、束手就縛,難免要“掙上一掙”。這期間百態,既讓人側目,也讓人深感反腐敗形勢之“嚴峻”。
對辦案人員威嚇收買
像龍向陽這種,對紀委辦案人員的直接威脅,現實中并不鮮見。
中央紀委原常委祁培文曾在接受央視采訪時介紹,巡視組在地方還曾收到恐嚇信,被威脅,“玩一玩回去吧,要是不回去,沒有好下場”。
當然,這種直接針對辦案人員的威脅,無異于螳臂擋車。據多名辦案人員對廉政瞭望記者稱,相比參與的辦案量,威脅恐嚇的情況并不算多,而且往往是以匿名電話的形式出現。
有些貪腐官員,嗅到將被調查的風聲時,則近似于耍賴式地威脅。某市人大一名官員身患絕癥,據知情人透露,這名官員被調查前曾放話,如果自己被查,將一死了之。但最終還是被紀檢機關“兩規”。
不過,也有極個別被調查對象“圖窮匕現”。
江蘇新沂兩兄弟一為村支書,一為某單位干部,因多次被實名舉報,二人的父親雇兇將舉報人夫婦殺害。
相對那些對抗性強的威脅、報復,收買辦案人員的做法更為隱秘,更為常見。今年5月,中央紀委第四紀檢監察室主任魏健接受調查,被普遍認為曾給所聯系省市腐敗官員通風報信。
據《大河報》報道,原鄭州市檢察院紀檢組組長、原鄭州市中原區檢察院檢察長胡志忠在被“兩規”期間,賄賂借調辦案人員幫助串供,還收買了數名陪護人員。
獄外的落馬官員家屬也會四處活動,為了撈人,不乏“病急亂投醫”,找關系卻被騙錢一類新聞,并不少見。多年前,安徽省原副省長王懷忠就曾因試圖“收買中紀委”而上當受騙。
如今,紀檢監察系統成立了“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用“紀委中的紀委”嚴查自己人,防止燈下黑。
與關系網訂盟求援
落馬貪官往往不是“單打獨斗”。在過去權力與利益結合的關系網上,往往牽一發而動全身。
因此,求助“上線”更高級別的官員,是一些落馬官員最寄希望的稻草。
據媒體報道,谷俊山被正式宣布調查前,盡管自知大勢已去,但仍欲作最后一搏,多次送給徐才厚賄金,共計達4000多萬元。
但谷“進去”后,被挖出的問題越來越多。谷也越來越感覺到,“沒人能像承諾的那樣保自己,開始如實交代問題,包括幾次行賄徐才厚上千萬元的情況”,牽出了徐才厚。
更為常見的則是各方利益關系人訂立攻守同盟。
9月26日下午,中央紀委官網公布中央網信辦副局級干部高劍云違法違紀問題時,首次提到,“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調查”。高劍云被“雙開”,移交司法。
不久后,陜西渭南市紀委的通報中,出現了同樣的措詞。韓城市國土局原局長徐建龍,“在接受組織調查期間,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調查”。
以上兩例“訂立攻守同盟”通報,沒有披露具體情節。但從以往披露過的案情中,可窺一二。
“湖南永州市委副書記唐長久案發前,與情婦訂立了很長時間的攻守同盟,兩人心理防線非常堅固,唐態度傲慢,甚至公然利誘試圖策反辦案干警。”辦案人員設計先突破了唐的情婦,才最終摧毀了唐長久的心理防線。
有些結盟,讓人哭笑不得。
據報道,河南正陽縣原縣委書記趙興華落馬后供述,他放在縣委住處內的100多萬現金被偷走,但在關于該小偷的案卷中,卻顯示縣委書記被偷的金額是6040元。
原來,當初趙興華利用掌握的刑警隊長朱玉東當年行賄買官的事情要挾,逼其篡改小偷口供,朱玉東還與小偷做了串供。
關系網被一些落馬官員當作“金鐘罩”,但也可能成為調查中最易用于抽絲剝繭的線頭。因此,有些官員出事之初,首先想到的是消除自己的關系網痕跡。
據財新報道,李春城見到紀檢人員的第一反應是要求上廁所,并試圖摳出一張手機卡扔掉。
不過,隨著反腐力度的加大,關系網成員的活躍度大大降低。
采訪中,多地紀委干部對記者反映,以往辦案中經常接到的打招呼等阻力,近兩年來明顯減少,他們認為,“當下的反腐決心和形勢,讓一些人不敢輕易出面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