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健康保險管理辦法》落地 醫療意外險被納入健康保險類別
11月12日,銀保監會官網發布消息稱,《健康保險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獲得通過,將自2019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首次將醫療意外險加入到健康保險中,同時明確長期醫療保險可以進行費率調整,并刪除短期個人健康保險費率浮動的表述,以適應當前費率市場化的方向。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指出,為進一步強化監管,有效滿足人民群眾對健康保障的需求,銀保監會對健康保險定義分類、產品規范與監管、銷售經營監管、健康管理合作,以及信息技術與健康保險等方面進行了必要的修訂。
此次對《辦法》的修訂,將醫療意外保險新增至健康險的定義中。對此,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醫療意外”指醫療行為沒有發生理想的治療效果并造成損害,這種損害是可以預見的,與不可預見損害的“意外保險”的定義不同。而加強醫療意外損害保障對于保護患者利益、減少醫療糾紛具有重要意義。
此外,在費率方面,《辦法》明確長期醫療保險可以進行費率調整。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健康險專委會主任委員、平安健康險董事長兼CEO楊錚指出,由于缺乏費率調整政策的明確支持,此前保險公司在設計開發醫療保險時,只能開發一年期或期限非常有限(如六年內)的醫療保險產品,用停售老產品升級新產品的模式應對未來的醫療通脹和醫療技術進步導致的醫療費用高漲。
“這是一個很大的突破。”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保險研究室副主任朱俊生表示,“消費者對于健康險領域的訴求之一便是可續保,而保險公司則會面臨環境變化、疾病發生率變化、技術升級等賠付風險。這一突破,給了保險公司在長期健康險領域進行更多探索的政策支持,預計未來,保證消費者續保權的長期健康險會越來越多。”
銀保監會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繼續推動健康保險更好地服務國家醫改工作和健康中國戰略的實施。包括引導行業回歸本源,完善重大疾病定義、修訂重疾發生率表等健康保險相關制度,鼓勵保險業參加國家長期護理保險試點,以及加大監管力度、規范健康保險市場秩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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