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采取五項措施堵住進口冷鏈食品市場風險防控漏洞
25日,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就冷鏈食品及秋冬季食品安全有關情況舉行發布會。市場作為疫情防控的重點場所,針對進口冷鏈食品在國內市場的風險防控,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食品經營司市場稽查專員陳谞表示,市場監管部門重點采取了以下五個方面的措施:
一是及時開展市場風險排查。近期,天津、山東等9省(市)相繼報出進口冷鏈食品檢出核酸陽性情況或涉疫食品流入相關情況。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接到信息通報后,第一時間組織對核酸陽性食品同批次產品開展全面排查,督促相關食品生產經營者立即下架停售、專區封存相關食品,查清涉疫食品來源、去向、庫存及相關數量,并嚴格按照《新冠病毒核酸陽性食品處置指南》規定進行處置,及時向相關省份通報涉疫食品的流向信息。同時,按照屬地聯防聯控機制的統一部署,市場監管部門積極配合衛生健康等部門定期對食品冷鏈從業人員、環境場所等開展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工作。
二是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按照當地聯防聯控機制的統一部署,會同相關部門,督促指導食品生產經營者改善環境衛生條件,嚴格落實進貨查驗、食品安全自查、溫度控制、追溯管理、人員管理等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對進口冷鏈食品實行專用通道進貨、專區存放、專區銷售,不得與其他食品混放貯存和銷售。食品生產經營者采購進口冷鏈食品時,還應當索取核酸檢測合格證明以及消毒單位出具的進口冷鏈食品貨物業經消毒的證明。無消毒證明、核酸檢測證明的,不得生產加工和上市銷售。嚴禁采購、使用來源不明的進口冷鏈食品。
三是持續加強日常監管。在前期全面排查基礎上,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加快推動第三方冷庫備案工作,強化進口冷鏈食品的追溯管理,做到來源可查、去向可追;對來源不明的、相關票據不全的進口冷鏈食品,加大查處力度。提醒食品生產經營者按照衛生防疫部門的指導要求,督促從業人員嚴格落實健康上崗要求。加強一線監管人員健康風險防控,指導直接接觸進口冷鏈食品等感染風險高的監管人員做好個人防護。
四是落實預防消毒措施。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按照當地聯防聯控機制的統一部署,會同相關部門,指導生產、加工、儲存、銷售等生產經營單位嚴格按照有關技術指南規定,對進口冷鏈食品內外包裝、貯存場所、生產加工設備等實施清潔消毒。并強調,在組織或委托有資質的消毒單位實施消毒時,應當在確保消毒效果的同時,防止對食品造成二次污染。對于污染的食品應當及時進行處置,保障食品安全。
五是推進追溯平臺建設。市場監管總局組織研發了“進口冷鏈食品追溯平臺”,實時對接各地追溯系統,快速確定產品流通路徑和影響范圍,提升排查處置效率,為疫情防控爭取主動。部署各地開展進口冷鏈食品信息化追溯,推動北京、浙江、廣東等10個省份建立省級追溯平臺,實現與總局平臺的數據對接,覆蓋三文魚、凍蝦、牛肉等重點品類。會同海關部門完善信息共享、數據對接機制,努力實現從海關入關到生產加工、批發零售、餐飲服務全鏈條信息化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