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擬參照卷煙監管
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的決定(征求意見稿)》,其中提出“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參照本條例中關于卷煙的有關規定執行”。征求意見截至2021年4月22日。
工信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此次修改主要出于3點考慮。第一,推進電子煙監管法治化。近年來,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市場監管領域出現了一些新情況、新問題。此次修改主要是明確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的監管法律依據,并做好與《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銜接。
第二,符合電子煙產品特性以及當前國際監管的通行做法。鑒于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與傳統卷煙在核心成分、產品功能、消費方式等方面具有同質性,對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應參照《實施條例》中有關規定執行。這也與國際上主要國家和地區對于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的監管方式一致。
第三,增強電子煙監管效能。將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參照《實施條例》中有關規定執行,將大幅度提升電子煙監管效能,有效規范電子煙生產經營活動,解決電子煙存在的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虛假廣告等問題,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記者張磊)
短評
期盼最終全面禁售電子煙
《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擬將電子煙參照卷煙監管,對控煙工作是一劑強心針。
世界衛生組織于2009年發布聲明指出,電子煙加熱溶液產生的二手氣溶膠包括顆粒物質、某些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某些重金屬、尼古丁等。金屬鎳和鉻的含量,甚至比傳統卷煙二手煙中含量還要高。但在銷售者“新潮”“健康”“無害”的包裝下,電子煙吸引了相當多從未吸煙的青少年,讓他們最終成為電子煙的消費者。2014年,中國疾控中心發布的《中國青少年煙草調查報告》顯示,1.2%的初中學生在過去30天使用過電子煙。而2019年,這個比例達到2.7%。
控煙專家不斷揭露電子煙的危害,要求加強對電子煙的監管。目前全球已有多國禁售電子煙,隨著國內健康教育的宣傳,公眾對電子煙的危害也逐漸了解。2020年,北京市控煙協會收到舉報公共場所吸食電子煙的投訴出現激增;目前,杭州、南寧、深圳等城市也已將電子煙納入本地控煙條例。從控煙角度看,“將電子煙參照卷煙管理”只是第一步,最終目標應該是全面禁售電子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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