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商品過度包裝,“新國標”要“強執行”
外表越來越“豪華”,包裝袋比里面的商品還多……市場上部分食品和化妝品企業對產品重“顏值”輕“品質”的過度包裝現象屢禁不止,并將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既浪費了資源,又增加了消費者負擔,更對環境造成了污染。日前,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就近期發布的《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 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進行說明,新標準將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實施。
商品過度包裝,近年來屢禁不止,成了不少行業的“潛規則”。比如茶葉、月餅、粽子、外賣等等,很多商品都受到過度包裝之風的裹挾。商品過度包裝,造成了巨大的資源浪費,包裝再精美最終還是會變成垃圾,從而還會制造大量垃圾,這既造成包裝浪費,還帶來包裝物污染。商品過度包裝還讓消費者“買櫝還珠”,好看不實用的過度包裝,最終還是會讓消費者“埋單”。經過過度包裝的商品,價格上漲,性價比低,所以,過度包裝損害的還是消費者權益。
在過度包裝的不良風氣影響下,一些商家舍本逐末重“顏值”輕“品質”。商品的“顏值”是越來越高了,但這并不利于產品質量的提升,一些商家將經營的重心由商品本身轉向了外包裝,卻忽略了商品質量,導致出現商品“中看不中用”的問題。
雖然近年國家標準委陸續制定出臺了《限制商品過度包裝通則》《綠色包裝評價方法與準則》等十余項國家標準,但由于缺乏具體法律條文支撐,沒有明確罰則,相關標準不夠明確、細化,都導致相關標準并未真正落到實處,沒有有力的“緊箍”對商品過度包裝現象形成制約。
現在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針對商品過度包裝問題出臺強制性標準,就有利于彌補存在的法律漏洞。比如新標準規定了包裝空隙率、包裝層數和包裝成本要求,以及相應的計算、檢測和判定方法。細化標準就有利于相關部門執行。
新標準為企業和市場設置了兩年過渡期,這是考慮到新標準發布后,食品和化妝品生產企業需要根據新標準要求,對產品包裝進行合規性設計,同時需要消納庫存包裝以及待售商品,尤其是化妝品類商品保質期長,流通環節消納周期也相對較長。
在過渡期間,企業要能盡快整改達標。在兩年的過渡期間,監管部門對于過度包裝問題也不能坐視不管,相反還要加大監管力度,對商品過度包裝問題要加大懲治力度。另外,消費者也要理性消費,對商品過度包裝說不,自覺抵制商品過度包裝之風。
要根治商品過度包裝“頑疾”,不僅僅要有更為對癥下藥的國家標準,關鍵還需要監管部門守土有責,有了“新國標”,還要有“強執行”,要對商品過度包裝“動真格”,讓相關標準落實到位。只有這樣,對消費者、商業生態環境、自然生態環境都有害無益的商品過度包裝現象才能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