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懲!重罰!西安打擊疫情期間擾亂市場秩序行為
“白菜價格漲幅達148%、大蔥價格漲幅達100%、酒店客房房價上漲100%……”27日凌晨,西安市市場監管局就一批價格違法案件的查辦情況進行通報。
25至26日案件查辦情況:
案件一:西安市大明宮遺址區勝廣煙酒副食便利店涉嫌哄抬物價案
案情摘要:接群眾舉報,綜合執法支隊執法三大隊執法人員對西安市大明宮遺址區勝廣煙酒副食便利店(陜西糧農示范店勝廣便利店)進行檢查。發現該店銷售的蓮花白、土豆、白菜、大蔥等25個菜品23日開始價格上漲。其中漲幅明顯的有:蓮花白21日進價:1.25元/斤,22日銷售價:1.68元/斤,23日銷售價:3.28元/斤,漲幅95%;白菜21日進價1.5元/斤,22日銷售價:1.48元/斤,23日銷售價:3.68元/斤,漲幅148%;大蔥21日進價2.25元/斤,22日銷售價:2.99元/斤,23日銷售價:5.98元/斤,漲幅100%。當事人上述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相關規定。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案件二:西安市雁塔區保升調料店涉嫌未明碼標價案
案情摘要:綜合執法支隊雁塔大隊執法人員在對翠華路便民市場進行巡查時發現,門頭名稱為保升調料店(南排八號)店內擺放的“稻花香大米”“五得利小麥粉”“愛菊特一粉”及貨架擺放的調料、火鍋底料等預包裝食品,均未張貼價格標簽進行明碼標價。目前,執法人員已對該店涉嫌銷售未明碼標價商品進行立案調查。
案件三:陜西開元農貿市場開發有限公司涉嫌未明碼標價案
案情摘要:綜合執法支隊經開中隊在陜西開元農貿市場開發有限公司進行檢查時,發現該市場內所售蔬菜大部份未明碼標價,有明碼標價的商戶也極不規范,其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規定。執法人員對其涉嫌違反明碼標價相關規定的行為進行立案查處,決定對陜西開元農貿市場開發有限公司作出罰款人民幣5000元的行政處罰。
案件四:西安高新區陽光港灣酒店涉嫌哄抬物價案
案情摘要:接群眾舉報線索,綜合執法支隊高新中隊執法人員在西安高新區西安陽光港灣酒店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酒店在疫情期間,客房房價上漲100%。目前,執法人員已對該店涉嫌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案件五:西咸新區渭柳佳苑明喆便利店(秦漢新城鼎尚商店)涉嫌哄抬物價案
案情摘要:根據網民舉報,西咸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渭柳佳苑明喆便利店(秦漢新城鼎尚商店)進行檢查。發現該店銷售的蒜苔、油麥菜、大白菜、白蘿卜的進銷差價率分別達43.48%、44.89%、53.82%、45.71%。目前,西咸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對該店涉嫌哄抬物價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案件六:西安市臨潼區華富精品酒店涉嫌哄抬物價案
案情摘要:接群眾舉報,臨潼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西安市臨潼區斜口街辦華富精品酒店進行檢查。發現該酒店將23日每間房價90至150元的房間,在24日突然上漲到426至765元每間,同時客房價格未明碼標價。目前,執法人員已對該店涉嫌哄抬物價和未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案件七:西安市閻良區康杰果蔬店涉嫌未按規定明碼標價案
案情摘要:閻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康杰果蔬店進行檢查,現場發現該店銷售場所待售的豆腐、豆芽、螺絲椒、蒜、豬肉以及各種預包裝食品,均未明碼標價。目前,執法人員已對該店涉嫌未按規定明碼標價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
西安市市場監管局表示,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進一步嚴格市場價格監督和執法,凡發現借機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以次充好、兜售假冒偽劣商品,造成價格大幅上漲的違法行為,依法從嚴從重從快查處,并公開曝光。對拒不配合價格執法的,將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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