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盈利須規范納稅
火熱的直播帶來可觀的收入,導致網絡直播行業偷稅漏稅現象時有發生。自從某知名網絡主播被杭州稅務部門依法追繳稅款罰款13.41億元以來,直播行業規范納稅問題備受社會關注和熱議。
重罰違法主播是監管部門釋放對直播帶貨行業整治的決心,也是引導行業從無序走向有序的一個必經且必要階段。日前,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國家稅務總局、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網絡直播營利行為促進行業健康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著力構建跨部門協同監管長效機制,加強網絡直播營利行為規范性引導,鼓勵支持網絡直播依法合規經營,促進網絡直播行業在發展中規范、在規范中發展。
近兩年,受疫情防控影響,網絡直播行業快速興起,直播帶貨在促進靈活就業、服務經濟發展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直播經濟是經濟發展的新業態,賺錢也快,在此過程中,部分網絡主播的稅收違法行為擾亂了稅收征管秩序,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稅務部門依法依規對有關網絡主播稅收違法行為進行查處,有利于平臺經濟長期規范健康發展。
主播規范納稅,誰來管?用網友的話講,“就不該有平臺管不了的主播!”網絡直播平臺應認真落實管理主體責任,加強網絡直播賬號注冊管理和賬號分級分類管理,每半年向網信、稅務部門報送存在直播營利行為的網絡直播發布者個人身份、直播賬號、網絡昵稱、取酬賬戶、收入類型及營利情況等信息,配合監管部門開展執法活動。
主播規范納稅,怎么管?《意見》明確提出,網絡直播平臺、網絡直播服務機構應依法履行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不得轉嫁或者逃避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不得策劃、幫助網絡直播發布者實施逃避稅。對為網絡直播發布者違法違規策劃、幫助實施偷逃稅行為的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依法嚴肅處理和公開曝光。
網絡直播是新興事物,準入門檻低、法規尚待不斷健全。主播在直播盈利過程中,不可貪婪,不能無視規則。直播平臺要擔起主體責任,保證主播規范納稅,促使網絡直播行業進一步走向規范和良性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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