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狐安:不追究“逼良為娼”的科研經費報銷問題
原標題:令狐安談巡視科技部、中科院——
不追究“逼良為娼”的科研經費報銷問題
本報記者劉星 田國壘 實習生何林璘 《 中國青年報》( 2015年03月12日03 版)
“報銷啊假賬啊,用審計的話來講,套取國家資金私分。對于這些問題,我們的態度很明確,除了非常嚴重的問題之外,一般行為不予追究。”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曾任中央第十巡視組組長令狐安說。
科研經費管理的制度性缺陷一直備受關注。去年先后巡視了科技部、中國科學院的令狐安對此更有感觸,兩次巡視的反饋也均提及科研經費:向科技部反饋巡視情況中提到,“科研經費管理制度不夠科學完善,監管不力,違規違法和浪費問題易發多發,一些科研項目成果弄虛作假”;向中國科學院反饋巡視情況提到,“科研經費管理使用方面違紀違法問題和國有權益損失問題比較突出”。
令狐安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這些普遍存在的報銷問題,在他看來都屬于“辦法規定及制度不合理造成的‘逼良為娼’的現象”。
“就是我們說的正門、前門開得不夠大、開得不夠寬,沒辦法,人就開后門、邪門了。”令狐安表示,這些問題從根源上講是由規定制度引起的,“現在再去處理這些科學家,沒有道理”。
“所以我們主張,‘逼良為娼’的原則上不予追究。”令狐安說。
不過,令狐安表示,也有一些人根本不搞科研,或者表面上說要搞科研,申請來項目,沒有什么科研成果,卻千方百計把錢用各種非法手段洗到自己口袋里。“這次巡視組發現的也有,但是我不能披露,因為正在了解過程中,也沒有最后落實。”令狐安說,“對這樣的情況,嚴查不貸”。
令狐安告訴記者,目前科研經費監管還存在很多具體問題。比如,中科院按照系統內部申請下來的項目,各個所的領導都有監管權力,但中科院光靠系統內撥付的經費肯定是不夠的,所以會有科研人員到別的部委去爭取項目,“但是它有規定漏洞,別的單位爭取來的項目就是我的個人項目,所里無權監督”。
令狐安舉了一個具體的例子:科技部下屬的火炬中心,去年掌握了大概60億元資金,涉及幾萬個項目,主要是支持中小企業創新發展。中科院下屬所里的人爭取到火炬中心的項目后,就跟中科院表示,錢是從科技部爭取來的,接受科技部的監管,所里無權監管他。
“但是科技部什么時候能去監管他呢?根本沒有力量監管。”令狐安說,“所以這部分錢就喪失監管”。
令狐安表示,巡視中還發現,中科院院所兩級辦了大量企業,但企業管理上存在很多漏洞。
他說,比如有人辦了兩個公司,一個是國有控股的,另一個是私人性質的,然后聯合起來搞科研。表面上看是聯合起來搞科研,但是深入一了解,特別是審計人員一介入,就發現,賺錢的都是他入股的私人公司,虧損的或承擔了成本的,都是國有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