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學前教育和托育服務發展
《條例》明確,上海普及學前教育,以政府舉辦的公辦幼兒園為主,支持和規范社會力量舉辦民辦幼兒園,構建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發展托育服務,以家庭照護為基礎,通過開設幼兒園托班、舉辦托育機構、設置社區托育點、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務等方式,構建普惠多元的托育公共服務體系。
為加強幼兒園及其托班的服務保障能力建設,《條例》明確,幼兒園及其托班的布局經市規劃資源部門進行綜合平衡后,納入相應的國土空間規劃;幼兒園應當按照規劃要求開設托班;新建居住區應當配套建設幼兒園及其托班設施,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居住區的幼兒園及其托班未達到規劃要求或者建設標準的,所在地的區人民政府應當通過新建、擴建、改建以及支持社會力量參與等方式,予以補充和完善。“量化各項工作目標,畫出可操作的時間表、路線圖,定出可考核的具體任務指標,把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對學前教育與托育服務的投入、監管等責任落實、落細。”上海市教委副主任楊振峰表示。
近期,在上海靜安、普陀等區,一批試點社區“寶寶屋”亮相,探索在家門口為1—3歲幼兒提供免費照護服務。建社區托育點提供臨時照護服務,成為此次立法中的一大亮點。“會同相關部門明確將社區托育服務納入“15分鐘社區生活圈”、鄉村社區生活圈和社區綜合服務體系建設內容。”楊振峰說,目前,上海共提供托額5.3萬個,千人托位數2.12個,全市街鎮普惠性托育機構覆蓋率97%,“明年要全面建設社區托育點,并開設更多的公辦幼兒園托班,2025年達到千人托位不少于4.5個。”
閻銳介紹,《條例》還關注特殊群體需求,加強學前特殊教育資源建設,要求區政府根據行政區域內有特殊需要的學前兒童情況,設置專門的特殊教育學前班或者學前特殊教育機構,確保學前特殊教育服務覆蓋所有街鎮,“幼兒園應當接收能夠適應集體生活的有特殊需要的學前兒童入園,通過隨班就讀、設置特殊教育班等方式,實施融合教育;專門設置的特殊教育學前班或者學前特殊教育機構,應當接收不具備接受普通學前教育能力的有特殊需要的兒童就讀,提供有針對性的教育與康復、保健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