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市場手段加大養老服務供給(財經觀)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發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優化孤寡老人服務,推動實現全體老年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 我國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口2022年已超過2.8億,占總人口比重為19.8%。必須更好利用市場化手段,提升養老服務資源配置效率,加大養老服務供給,推動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
要加快市場擴容,提高養老服務供給能力。在我國,家庭小型化趨勢使其養老功能逐漸外化,過渡到主要由市場和社會承擔。這種情況下,應完善頂層設計,鼓勵和引導更多社會資本進入養老服務領域,使公建民營、民辦和公辦公營機構等,都有機會參與養老服務運營。可以通過加大財稅、金融支持力度,推動大型養老服務機構集團化、連鎖化發展,鼓勵保險、信托等金融機構作為投資主體提供養老服務;在政府加社會資本的PPP運營模式中,嚴格履約,保護非公共部門經營自主性。同時,還要不斷推進養老服務領域“放管服”改革,通過優化營商環境,加快養老服務市場擴容,充分發揮市場優勝劣汰功能,實現“百姓獲益、機構微利”的各方共贏、可持續發展格局。
要完善市場體系,豐富養老服務供給內容。助老服務、生活照料、精神關懷、醫養、康養照護……如今,養老服務的內容不斷擴展,已從狹義的“養”老走向廣義的“助”老和“為”老服務。讓這些服務惠及全體老人,需要政府加強引導、市場積極探索,建立一個多層次、多元化的養老服務市場體系。在普惠型養老服務領域,市場化機構面對中低收入客群,一方面要立足社會效益,充分發揮專業和機構網點優勢,提高專業化水平、努力降低服務成本,使服務“惠而不貴”;與此同時,要力爭與基本養老、醫療等兜底型養老服務做好銜接。比如,目前一些保險機構以“醫保基金出資+參保人自費”的方式,為失能老年群體開展基于長期護理保險責任的上門護理。在這一模式中,居民只增加少量費用,就能獲得必要的服務支持。而對于面向高收入老人的養老服務,要力求滿足其個性化、多樣化需求,同時也要避免對普惠型養老業務形成資源擠占。
要提高支付能力,激活養老服務有效需求。“老齡化”不是包袱,養老服務業市場是一片廣闊的“藍海”。滿足并創造養老需求,形成供需對接、供需互促的良性循環,需要發展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提高居民對養老服務的支付能力。一是調整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減少物價上漲對老年人生活水平的影響,夯實老年人實現養老需求的物質基礎。二是在深入實施全民參保計劃、不斷擴大養老保險覆蓋面的基礎上,穩妥實施好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統一全國基金收支管理制度,在更大范圍發揮養老保險共濟功能。三是完善多渠道籌資機制,完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基本制度,逐步做實個人賬戶;大力發展商業養老保險,尤其是通過稅收減免、延稅制等政策激勵發展個人養老金,逐步健全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圍繞醫養結合和康養結合的養老需求,推廣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為健康老齡化過程中的養老護理需求提供資金保障。
讓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更好發揮作用,不斷加大養老服務供給、提高養老服務支付能力,實現養老服務供給、需求的有效對接,使養老服務更豐富更有質量,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